從今年第四季度起,北京市海淀區農民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報銷限額將大幅度提升,最高補償標準由每人每年30000元提高至40000元。
記者18日從北京市海淀衛生局獲悉,海淀區解決農民“看病難、看病貴”再出新舉措,新出臺的《海淀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實施細則》將最高補償標準由每人每年30000元提高至40000元。其中增加的鄉(鎮)、村集體財政補貼將在第四季度全部落實到位。
調整后的區財政補貼將由年人均30元增加到年人均55元;鄉(鎮)財政補貼由年人均30元增加到年人均35元;村集體補助由年人均20元增加到年人均225元;參合農民個人總籌資達到年人均160元。
據悉,海淀區將農民最高補償標準提高至年人均4000元,意味著大病患者扣除報銷部分后的平均費用下降到59578.51元,如有家庭發生災難性衛生支出,醫療保障水平也會得到提高。(記者 方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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