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將對原來僅由各地審批的藥品廣告進行監管。國家藥監局昨天制定并下發了《藥品、醫療器械和保健食品廣告復審制度(暫行)》。
根據新制定的廣告復審制度,各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審查批準的廣告,必須向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備案,國家食藥監管局廣告審查監督辦公室負責對各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的廣告審查工作進行監管,對于不符合規定的廣告將責令改正。
國家藥監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復審是指對已經批準的可能違反有關規定的相關廣告進行重新審核,國家藥監局將建立“廣告復審評議人員數據庫”,負責復審工作,其成員由國家藥監局藥品市場監督司、廣告審查監督辦公室以及各地藥監部門的廣告審查人員組成,并由國家藥監局廣告審查監督辦公室進行管理。對評議內容分歧較大的廣告,還將征求有關專家、廣告監督機關或消費者的意見。(杜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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