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衛生部消息,2005年11-12月,衛生部組織有關專家對全國縣及縣以上醫療機構死亡病例報告管理及質量進行了抽樣調查。現將本次調查的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調查基本情況
本次調查的縣及縣以上醫療機構共130家,其中省級醫療機構46家、地市級醫療機構44家、縣區級醫療機構40家。調查分兩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為預調查,選擇浙江和陜西2省各抽取5家縣及縣以上醫療機構開展調查,并對調查方案及調查問卷的可行性進行測試;第二階段為正式調查,選擇除浙江和陜西以外的其他29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開展大規模調查。因高原季節因素,未對西藏開展調查。
二、調查中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死亡病例報告質量方面的問題。
1.中國縣及縣以上醫療機構死亡病例網絡直報的缺漏報現象嚴重。本次調查中有20%的醫院沒有開展死亡病例網絡直報工作,在已開展工作的醫院中,全國平均漏報率為33.07%,不同級別醫院的漏報率無顯著差異,均在30%左右,調查省份中最高漏報率達86.27%。
2.死亡數據報告不及時。本次調查的醫療機構平均報告及時率為73.01%,省級醫院的報告及時率低于地市級和縣區級醫院,被調查醫療機構中及時率最低的僅為16.52%,即超過70%的死亡個案都不能及時進行報告。
3.死因錯誤編碼率比較高。本次被調查醫療機構的死亡病例平均死因錯誤編碼率為25.56%,其中,省級醫院死因編碼錯誤率為28.85%,地市級醫院20.93%,縣區級醫院17.90%。被調查醫療機構中出現的60%以上的編碼錯誤是將死因編碼為心衰、呼衰、腎衰、肝衰、心臟停搏等非根本死因。
(二)死亡病例報告管理有關問題。
1.死亡病例網絡直報系統缺乏規范化管理。主要表現在:一是死亡病例網絡直報系統缺乏標準統一的報告卡,直接影響了對死亡網絡直報系統的管理和質量督導;二是缺乏全國統一的死亡網絡直報系統工作規范和工作規程,直接影響了網絡直報工作的開展。
2.死亡病例網絡直報系統沒有發揮及時快速的優勢,對不明原因肺炎、不明原因疾病死亡病例的報告較為滯后且缺報較多;有相當一部分醫務人員對于不明原因疾病死亡病例報告意義認識不足,認為只有診斷為SARS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死亡病例才需報告。
3.死亡病例網絡直報和常規死亡登記系統等多系統的并存,給死亡數據的管理和工作帶來了很多問題。結合本次調查的一系列關鍵指標,調查組對30個被調查省份的醫療機構死亡病例報告管理及質量進行了綜合評價,質量由高到低排序依次為:北京、遼寧、黑龍江、吉林、天津、上海、河北、廣西、江西、浙江、河南、青海、福建、山西、甘肅、陜西、山東、四川、海南、湖南、廣東、內蒙古、云南、安徽、湖北、貴州、重慶、江蘇、寧夏、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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