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14日電 據人民日報報道,河南今后將對縣(市)供血庫統一命名,并在每個縣(市)挑選1所條件較好的綜合性醫療機構設置供血庫,醫院不得給供血庫(血庫)下達經濟指標。
源于農民非法賣血的“艾滋悲劇”,為血液安全敲響了警鐘。1996年,河南強力實行統一規劃采供血機構、統一管理血源、統一采供血的“三統一”血液管理制度,杜絕任何醫療機構自采自用,所有臨床用血全由血站供給。2001年,河南撤消了所有縣級血站,臨床用血全由18所血站供給。同時,在各縣(市)建立供血庫,承擔本地區醫療供血服務。1995年以來,河南再未設立單采血漿站,并嚴懲非法采供血和單采血漿行為。
河南此次對全省供血庫(血庫)實行集中統一管理,目的是為了完善采供血服務體系和監督管理體系,推動采供血工作有序進行。即日起,河南縣(市)供血庫統稱為:××市中心血站或省血液中心××縣(市)供血庫。每個縣(市)只設1個供血庫,并設置在一所條件較好的綜合性醫療機構內,實行雙重領導體制,對內為院長領導下獨立設置的一級臨床科室,同時接受縣(市)衛生局和中心血站或省血液中心的業務指導和監管。醫院不得給供血庫(血庫)下達經濟指標。
據介紹,設置的供血庫要根據本縣(市)醫療單位臨床用血需要,及時上報用血計劃,并做好血液的儲存保管工作,不僅要負責本轄區內醫療機構和所在單位臨床醫療和急救用血的供應工作,還要指導本轄區內醫療機構科學合理用血、推廣成分用血,協助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做好血液監督管理工作。
為保證臨床供血,確保臨床輸血安全,河南還將對供血庫工作人員進行全員業務培訓;建立供血庫執業管理評價制度,每年考評1次。各省轄市衛生局負責執業初審,省衛生廳負責復審,驗收合格者發放《河南省縣(市)供血庫合格證書》。同時,建立動態管理制度,對抽查達不到要求或管理存在嚴重問題的,取消其供血資格,予以全省通報。(王明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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