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廣州市衛生局召開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專項工作會議。市衛生局局長黃炯烈說,從現在起到9月底為自查自糾時間,各醫療單位的小金庫或者個人收受的款項,必須如實主動上繳到專項賬戶中,相關人員可以依法從輕處理。
據統計,2001年以來,廣州市衛生系統共查處商業賄賂案件15宗共23人,其中因觸犯刑律被判刑16人,受到黨紀處分14人、政紀處分14人。有關方面還制定了《廣州市衛生局開展治理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專項工作實施方案》,其中規定建立行賄企業的“黑名單”制度,凡列入“黑名單”的企業,兩年內取消其參加藥品、醫用設備、醫用耗材招標投標的資格,醫療機構不得采購其產品。
《方案》還規定,各醫療機構在自查自糾時間內認真檢查收受藥品、醫用設備、醫用耗材生產、經營企業及其銷售人員給予的財物、回扣、提成等方面的問題,在9月30日前主動將單位小金庫和個人收受的款項上繳到市衛生系統治理商業賄賂領導小組所設立的專項賬戶中,并揭露行賄企業和個人。由于該賬戶現在正在申請辦理中,待批準后將在廣州衛生信息網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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