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5月30日電 衛生部近日表示,重性精神疾病監管治療項目已于日前在3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精神衛生項目示范區實施。這個項目將建立綜合預防和控制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肇事肇禍行為的有效機制;提高治療率,降低肇事肇禍率;普及精神疾病防治知識,提高對重性精神疾病系統治療的認識。
重性精神疾病主要包括精神分裂癥、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礙、偏執性精神病和躁郁癥等疾病,在人群中具有一定的患病比例。由于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在發病時,對自己的行為喪失或部分喪失辨認力和控制力,容易出現肇事肇禍造成社會、他人和自身的嚴重損害,而又不能對其行為的后果承擔責任,因而無法借助法律手段對其進行控制,所以使用醫療干預,開展患者的監管治療工作是控制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肇事肇禍的重要措施。
項目將登記示范區內常住人口中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建檔立卡,每個示范區登記1000人,共登記6萬例;每個示范區從登記的患者中篩選有肇事肇禍傾向的患者,進行隨訪及康復指導,每個示范區400名,共24000名;每個示范區從隨訪的有肇事肇禍傾向的患者中,篩選出貧困患者,經本人或家屬申請,批準同意后,提供免費精神疾病長效藥物注射治療、化驗和復診,每個示范區120名,共7200名;每個示范區為有急性肇事肇禍行為的患者提供應急處置,每個示范區40名,共2400名;每個示范區從應急處置的患者中,為其中需要住院但有經濟困難的患者,經本人或家屬申請,批準同意后,提供每人一次性1500元住院費補助,每個示范區20名,共1200名。家庭居住地在示范區內;按照《重性精神疾病監管治療項目技術指導方案(試行)》要求評定為具有肇事肇禍傾向者;城市患者的家庭人均收入在當地貧困線以下,或者農村患者的經濟收入低于當地鄉(鎮)平均收入水平的對象可申請免費藥物治療和免費住院治療。(記者朱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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