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衛生部印發《2006年國家公共衛生重點監督檢查工作計劃》,要求對職業衛生、放射衛生、公共場所衛生、生活飲用水衛生等四項工作加強監督執法力度。
計劃指出,放射衛生監督檢查對象包括開展放射診斷、放射治療、核醫學的二級以上醫療衛生機構,主要檢查:放射診療設備是否按規定進行質量控制和放射防護檢測;放射診療工作人員個人劑量監測情況;放射診療工作人員與受檢者個人防護用品配備情況;輻射警示標志設置情況;事故應急準備情況等。
職業衛生重點監督檢查范圍包括:煤炭、化工、冶金、制藥、建材、電子、輕工(家具制造、制鞋、皮革加工)等職業病多發行業的職業健康監護情況,特別是以上行業的中小企業職業人群健康監護情況。公共場所衛生將重點監督檢查賓館飯店衛生管理情況和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狀況;游泳場(館)池水水質衛生狀況和衛生管理情況。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則以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為重點,統計對違法單位的查處情況。(記者郭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