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7日電 據中國衛生部消息,衛生部近日通知提出擴大專科醫師培訓試點,探索適合中國國情的專科醫師培養及管理模式,完善專科醫師培養標準和培訓基地標準,規范醫師的臨床能力培養工作,提高臨床醫師的診治水平和醫師隊伍的整體素質;探索專科醫師培訓工作所需經費的籌集和運行機制;探索專科醫師培訓過程中的人事管理等相關制度。
通知提出,此次試點的專科范圍和重點專科醫師培訓試點的范圍包括18個普通專科和16個亞專科。試點期間,以普通專科(包括全科醫學科)培養工作為重點。培訓基地應達到《專科醫師培訓基地標準細則(供試點基地用)》和《專科醫師培訓基地認定管理辦法(供試點基地用)》所要求的條件。培訓基地所在醫院要為培養工作提供所需經費;為培訓對象提供必要的工資、福利待遇和社會保險;能為住院醫師提供住宿條件。培訓基地所在醫院應與培訓對象簽訂不少于3年的聘用合同或聘用協議;培訓結束后,學員主要服務于基層醫療機構和非培訓基地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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