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指期貨操作流程
開戶
投資者必須事先在一家具有會員資格的期貨經紀公司開立賬戶,與期貨經紀公司簽訂《期貨經紀合同》并繳納開戶保證金,委托該公司進行期貨交易。
資金入賬
在辦齊一切手續之后及交易之前,應按規定繳納開戶保證金。期貨經紀公司將其存入期貨經紀合同中指定的客戶賬戶中,供客戶進行期貨交易之用。
下單
繳納開戶保證金后,就可以向期貨經紀公司下達交易指令,進行交易,這一過程就被稱作下單。大家要注意,股指期貨上市后在進行正式的交易之前,一定要先經過模擬交易才可以。
競價成交
買賣期貨合約的時候,雙方都需要向結算所繳納一小筆資金作為履約擔保,這筆錢叫做保證金。首次買入合約叫建立多頭頭寸,首次賣出合約叫建立空頭頭寸。
每日結算
每個交易日結束后,期貨經紀公司要為投資者進行結算,包括投資者當日盈虧、交易手續費、交易保證金。如果結算后投資者的保證金不夠規定的數額,期貨經紀公司就會要求投資者追加保證金,如果投資者無法補充足夠的保證金,期貨經紀公司就可能會強行平倉。
平倉
平倉是指投資者通過買入或者賣出與其所持有的股指期貨合約的品種、數量相同但交易方向相反的合約,以此了結期貨交易的行為。
交割
一般股指期貨多采用現金交割的方式。不過,臨近合約到期時,投資者也可以選擇不交割,可以對沖操作,提前將先買入的合約賣出,或者將先賣出的合約再買入,這樣也可以結束期貨交易,解除到期交割的義務。
何為融資融券
融資融券是指證券公司向投資者出借資金供其買入證券,或出借證券供其賣出的經營活動。
投資者向證券公司借入資金買入證券、借入證券賣出的交易活動,則稱為融資融券交易,又稱信用交易。
融資融券交易分為融資交易和融券交易兩類。
融資
指投資者向證券公司借入資金買入證券。融資可以放大操作規模,如看好某只股票而手中錢又不多時就可以向券商借錢買股票,當股票上漲到目標價后,可以賣出股票清償借款。
融券
指投資者向證券公司借入證券賣出。融券為做空創造了條件,當看跌某股時,可以向券商借入該股并賣掉,等下跌后再買入該股票還給券商,獲取差額。
入市門檻
10萬元以上或可參與融資融券
面對即將實施的融資融券投資工具,投資者都比較關心其參與的門檻有多高,在參與其交易中需要注意的事項有哪些。
證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融資融券相當于證券公司借錢給客戶,證券公司通常會選擇客戶,根據客戶的資質條件決定給不給予融資融券,所以肯定會有門檻。
至于門檻是否很高,宏源證券研究員劉佑成認為門檻不會很高,因為融資融券業務面對的是普通投資者,投資者賬戶如果有10萬元以上資金或許就可以參與交易。國都證券研究員陳薇也如此認為,但具體要求多大的資金規模,要等相關細則出臺后才能確定。
根據中國證監會2006年發布的《證券公司融資融券試點管理辦法》,參與融資融券業務需要滿足4個條件:滿足證券公司征信要求;在該公司從事證券交易半年以上;交易結算資金納入第三方存管;證券投資經驗豐富、有較大風險承擔能力且沒有重大違約記錄。
根據此管理辦法,只有取得證監會融資融券業務試點許可的證券公司,方可開展融資融券業務試點。未經證監會批準,任何證券公司不得向客戶融資、融券。 (李成、張忠安)
四大懸念
懸念一:誰先試水?
恒泰證券有關人士認為,中信、光大、海通和招商四券商成為首批融資融券試點的可能性最大。首先,這四家券商比較符合監管部門在資本、公司治理和風險控制方面的要求,在所有上市券商中,只有這四家參與了兩次融資融券聯網測試。其次,這四家券商分屬北京、上海、深圳三地,且在各自區域具有很強的代表性。
懸念二:機構可否投機?
2008年1月,《關于證券公司參與股指期貨有關問題的通知》與《商業銀行從事期貨保證金存管業務和期貨結算業務管理辦法》已基本成形并見諸報端,但監管部門至今未正式披露。這兩項細則對于想參與股指期貨的券商、基金尤為重要。券商自營和基金是否只能嚴格套保或套利而不允許投機是業界關注焦點之一。
懸念三:單獨推還是一起上?
融資融券業務試點和股指期貨誰先推還是一起推出?這些都是業內關注的焦點。摩根士丹利中國策略師婁剛表示, 如果不出意外,管理層應該會打包推出,單獨推融資融券或股指期貨的風險很大。
懸念四:融資融券標準如何?
廣州安惠通投資總監鄧利說,融資可能會先行,但初期融資額多大目前不太明確,這主要看新規的標準。如果是真正市場化的融資方式,利好程度更大,如果僅是按資本金標準融資,個人判斷,市場反應不會太強烈。
融資融券
交易示例
融資買入:
假設某投資者信用賬戶中有100元保證金可用余額,擬融資買入融資保證金比例為50%的證券B,則該投資者理論上可融資買入200元市值(100元保證金÷50%)的證券B。
融券賣出:
某投資者信用賬戶中有100元保證金可用余額,擬融券賣出融券保證金比例為50%的證券C,則該投資者理論上可融券賣出200元市值(100元保證金÷50%)的證券C。
交易規則
融資融券期限不得超過6個月
投資者完成開戶后,即可進入融資融券的交易申報階段。融資融券交易申報分為融資買入申報和融券賣出申報兩種。
申報數量為100股(份)
或其整數倍
根據規定,投資者融券時賣出的申報價格不得低于該證券的最近成交價;如果該證券當天還沒有產生成交的,融券賣出申報價格不得低于前收盤價。而當融券賣出申報價格低于上述價格的,交易主機視其為無效申報,自動撤銷。
投資者在融券期間,如果賣出通過其所有或控制的證券賬戶所持有與其融入證券相同證券的,則其賣出該證券的價格也應當滿足不低于最近成交價的要求,但超出融券數量的部分除外。
值得投資者注意的是,在簽署融資融券合同以及融資融券交易風險揭示書時,應仔細閱讀相關條款,因為進行融資融券業務的同時需要支付給證券公司較高的服務成本,且風險也會比較大,所以應該根據自身的情況來確定是否參與融資融券。另外,無論是融資買入還是融券賣出的申報數量,應當為100股(份)或其整數倍。
結算資金須優先
償還融資欠款
投資者完成融資融券交易申報后,在合適的價位可以償還融入資金和融入證券以了結交易。
投資者融資買入證券后,有兩種方式可以償還融入資金。第一種是投資者以直接還款方式償還融入資金,這種償還方式需按照投資者與證券公司之間的約定辦理。第二種是以賣券還款償還融入資金,投資者通過其信用證券賬戶委托證券公司賣出證券,結算時投資者賣出證券所得資金直接劃轉至證券公司融資專用賬戶。
需要注意的是,投資者賣出信用證券賬戶內證券所得資金,須優先償還其融資欠款。
在償還融入證券時,投資者也有兩種方式可以選擇,一種是以直接還券方式償還融入證券,這種方式按照投資者與證券公司之間約定,以及交易所指定登記結算機構的有關規定辦理。另外一種是以買券還券方式償還融入證券,投資者通過其信用證券賬戶委托證券公司買入證券,結算時登記結算機構直接將投資者買入的證券劃轉至證券公司融券專用證券賬戶。
證券公司與投資者約定的融資、融券期限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
根據規定,投資者信用證券賬戶不得用于買入或轉入除擔保物及本所公布的標的證券范圍以外的證券。同時,投資者信用證券賬戶也不得用于從事債券回購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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