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1月5日訊 商業銀行大規模轉讓信貸資產的行為引起了監管部門的高度關注,日前銀監會正式下發《關于規范信貸資產轉讓及信貸資產類理財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規定商業銀行在進行信貸資產轉讓時,轉出方自身不得安排任何顯性或隱性的回購條件;禁止資產轉讓雙方采取簽訂回購協議、即期買斷加遠期回購協議(俗稱“雙買斷”)等方式規避監管。
規范:“雙買斷”型信貸資產轉讓合同“壽終”
銀監會出臺此規定,銀行業內近來盛行的“雙買斷”型信貸資產轉讓合同終于“壽終”,但卻并不能馬上“正寢”。銀監會要求,在此《通知》前發生的信貸資產轉讓,應按《通知》的要求予以清理和規范。
去年下半年,國有大行和股份制銀行向城商行等中小金融機構轉讓貸款現象明顯增多。據了解,國有大行轉讓資產的目的是因上半年的大量放貸,新增貸款規模受限,而股份制銀行則主要受制于資本充足率的約束。城商行、郵儲銀行等中小型金融機構,則因搶不到大型貸款項目而富余下大量資本金,成為主要的轉入方。轉讓主要包括兩種手段,一是轉向信托貸款類理財;二是同業之間的信貸資產轉讓,包括買斷、回購和雙買斷。由于雙買斷可降低轉出方當期信貸規模,提高轉入方的盈利水平卻不必計入風險資產,因此多數業務采用的是雙買斷形式。
業內:貸款“消失”規模難估算
業內人士介紹,“雙買斷”型信貸轉讓即簽訂兩個條約,一個是當期的“買斷”合同,另一個是遠期的“回購”合同。通過這樣一種安排,轉讓方因“買斷”合同而可以堂而皇之將該筆信貸資產轉出資產項下,而受讓方則因持有“回購”合同,無需將該筆貸款放在資產項下。由于買賣雙方均不在資產負債表內計入這筆信貸資產,貸款因此憑空“消失”,無法納入央行的統計之中。
對于這其中具體的貸款“消失”規模,多位受訪人士均表示不好“估算”。 業內表示,目前信貸資產轉讓已經成為成為商業銀行規避信貸規模控制的渠道之一,尤其是對于帶有遠期回購條款的資產轉讓,對這方面的會計處理并不清晰,亦難以監管。“信貸資產轉移就是銀行迫于監管壓力,所做的財務性調整”,中央財經大學中國銀行業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指出,“銀監會這次是下定決心,要掌握更具真實性的各銀行的業績和經營情況了”。但他同時認為,該措施未必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郭田勇:建立信貸資產轉讓專業化市場時機到了
利用信托平臺募資,而后置換銀行信貸資產為銀行理財產品的運作模式,近年來一直是銀行理財市場的主流業務之一,在政府收緊銀行信貸時往往更為活躍。伴隨上半年天量信貸的投放,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壓力愈加明顯,銀行放貸沖動亦隨之受到抑制,但市場資金需求卻依然旺盛,在信貸資產轉讓平臺不成熟的情況下,信貸理財計劃自然成為銀行騰挪信貸空間、釋放擠占的資本和撥備的“萬全之策”。須知,信貸類理財產品收益率高于銀行存款,且多年來并未見虧本,具有良好的收益與風險組合,因而近年來“長盛不衰”。
可是,作為“非保本浮動收益類產品”,信貸類理財產品到底還是仍存在風險的。從表面上看,該類貸款的所有權通過信托公司轉移了出去,但現實中,如果借款企業出現信用風險,往往由銀行提供貸款,因此絕大部分的風險仍留在銀行。某些理財產品甚至用新發產品發行解決到期兌付問題,這種“無本取貸”的模式更是加劇流動性風險,隨著產品規模的擴大,風險也逐漸積累。加之表外貸款不在賬簿上顯現,監管層無法得知實情,給監管帶來很大障礙。因此,信貸類理財產品的叫停亦有其合理性。
短期來看,《通知》的發布會對目前的銀信合作理財產品尤其是信貸類理財產品發行會造成沖擊,進而收窄信托公司的業務空間。但從長期來看,這反而能規范銀信合作業務,使銀信合作產品成為真正的以客戶資產保值增值為目標的理財業務,更好地保護中小投資者的利益。針對銀行中間業務的短期收縮,銀行可轉而開發與股票二級市場、農產品大宗商品掛鉤的理財產品。混業經營的進一步深化亦有助于緩解銀行完全依賴信貸的現狀,從而使銀行業出現一些新的盈利增長點。
切斷了“貸款騰挪”,能使監管機構更準確掌握銀行信貸的真實信息,加強對銀行資本充足率監管目標的落實。但是,鑒于中國經濟仍舊需要大量信貸支持,銀行將其信貸資產完全從“表外”轉回“表內”,其資本充足率將進一步下降,這一水平能否支撐明年的大額信貸需求,似有待商榷。因此,監管機構籌劃建立信貸資產轉讓平臺,將能大大促進信貸資產證券化的進程,某種程度上,這也是監管部門下發《通知》后的必然選擇。
目前,我國信貸資產僅在銀行同業間轉讓,自然存在交易價格、信息不透明的弊端,信貸資產中潛在的風險也僅能在銀行間轉移。相較之下,一個成熟的信貸資產轉讓市場的建立,能加大交易的透明度和信息完整度,提高信貸資產流動性,合理分散信貸風險。在銀行大舉放貸的情況下,通過貸款轉讓,不僅可以滿足銀行調節信貸規模的需要,更使銀行能有效擴充收入來源,增加中間業務收入,可謂“一舉多得”。而信貸資產轉讓,本身即為準信貸資產證券化交易,這對中國信貸資產證券化有著重要的推進作用。
當然,信貸資產轉讓專業化市場的建立不可能一蹴而就,資產轉讓的透明度仍有待提高,非標準化產品的特征也使信貸資產的定價仍存在一定難度,缺乏統一的評估標準和評估體系,更需要統一交易規則的建立和相關法律的完善,但這些都不應成為信貸資產證券化停滯不前的理由。隨著中國金融體系的完善,信貸資產證券化將更有必要,也只有信貸資產證券化的推進,才有可能保持銀行資本充足率的不斷滿足,增強銀行信貸的流動性,避免信貸騰挪的境況,使中國金融市場發展更為穩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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