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三種退市情形
問:創業板較主板增加了哪些退市情形?
答:創業板市場通過實行嚴格退市制度,進一步發揮市場優化資源配置的功能,實現優勝劣汰。針對創業板公司的風險特征,充分借鑒主板和中小板的監管經驗,創業板構建了多元化的退市標準體系,較主板新增了以下退市情形:
一是上市公司財務會計報告被會計師事務所出具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時,投資者由于無法獲得真實有效的財務信息,難以進行投資決策。因此,為提高創業板財務信息披露質量,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當上市公司出現此種情形,將進行退市風險警示。如果在規定期限內仍不能消除的,將啟動退市程序。
二是上市公司會計報表顯示凈資產為負時,往往意味著公司資不抵債,財務狀況極差,隨時面臨停業、倒閉或被清算的風險。從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角度出發,為促進創業板公司提高資產質量和改善財務狀況,當上市公司出現此種情形,將進行退市風險警示。如果在規定期限內仍不能消除的,將啟動退市程序。
三是創業板公司平均股本規模較小,可流通股份數量較少,部分公司股票可能會出現流動性問題。為了防范因股票流動性不足而產生的市場效率不高、流動性風險加大等問題,借鑒海外市場做法,當公司股票連續120個交易日累計成交量低于100萬股,將進行退市風險警示。如果在規定期限內仍不能改善的,將啟動退市程序。
退市進程更快退市時間更短
問:創業板在加快退市進程方面有哪些具體規定?
答:為了提高市場運作效率,避免無意義的長時間停牌,創業板將針對三種退市情形啟動快速退市程序,加快退市進程,縮短退市時間,具體有如下規定:
一是為督促上市公司切實履行在規定期限內披露定期報告的法定義務,對于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年度報告或中期報告的公司,最快退市時間從主板的六個月縮短為三個月。
二是對凈資產為負的退市情形,為促使上市公司盡早解決存在的問題,恢復資產運營能力,暫停上市后根據中期報告而不是年度報告的情況來決定是否退市。
三是對財務會計報告被出具否定或拒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的退市情形,為促使上市公司盡早解決存在的問題,提高財務信息價值,暫停上市后根據中期報告而不是年度報告的情況來決定是否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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