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爾街“巨騙”麥道夫一手導演的驚天弊案,使古老的“龐氏騙局”再次成為輿論的焦點。我國證券市場也存在大量疑似“龐氏騙局”的違法違規(guī)活動,如某些省市泛濫的非法銷售“原始股”活動,一些非法中介機構通過編造或夸大回報率、發(fā)展上下線的方式銷售理財產品等。人們不禁發(fā)問,究竟“龐氏騙局”有何種玄機和奧妙,居然令如此多的參與者如癡如醉,心甘情愿墮入陷阱,其中甚至不乏號稱“最聰明的人”的金融投資精英。
“龐氏騙局”的前世今生
“龐氏騙局”源自一個名叫查爾斯·龐齊的意大利人。一戰(zhàn)結束后,他利用國際經濟體系和貨幣金融體系的混亂,公開宣稱,購買歐洲的某種郵政票據,再轉手賣給美國,便可以獲取暴利。龐齊一方面在金融方面故弄玄虛,另一方面則設置了巨大的誘餌,宣稱所有投資在45天之內都可以獲得50%的回報。
為了迷惑信眾,最初的一批參與者的確在規(guī)定時間內拿到了龐齊所承諾的回報。于是,后面的參與者大量跟進。在一年左右的時間里,差不多有4萬名波士頓市民,像傻子一樣變成龐齊的賺錢工具。他們共向龐齊無償貢獻了1500萬美元的巨額金錢。龐齊一時間成為風云人物,甚至被一些愚昧的美國人稱為與哥倫布、馬爾孔尼(無線電發(fā)明者)齊名的最偉大的三個意大利人之一。
龐齊本人于1949年在巴西窮困潦倒而死,但以其名命名的“龐氏騙局”卻在國際金融界長盛不衰,著名案例如戴夫·羅斯的“連環(huán)信”騙局、英國的女性傳銷騙局、阿爾及利亞的“金字塔”傳銷騙局及新近的麥道夫基金弊案等。隨著中國改革開放進程的推進,改頭換面的“龐氏騙局”也大量進入中國。在上個世紀80年代,我國南方地區(qū)曾經出現(xiàn)一種“老鼠會”,高息斂財,就是“龐氏騙局”的翻版。此后的一些非法傳銷、非法集資案件,也深深烙著“龐氏騙局”的印跡,如轟動全國的浙江吳英非法集資案件、內蒙古和山東的萬畝大造林案件等。只不過這些案件在標的、手段、回報周期、回報方式、受眾等技術環(huán)節(jié)更為隱蔽,更具欺騙性而已。近年在證券市場中,也出現(xiàn)了“龐氏騙局”的陰影。在證監(jiān)會查處的一些非法證券發(fā)行、銷售活動中,也普遍存在通過虛設事實、夸大收益率、發(fā)展下線、資金拆補等方式招攬和吸引投資者參與的行為特征。
“龐氏騙局”的共性特征
各種各樣的“龐氏騙局”雖然五花八門,千變萬化,但本質上都具有自“老祖宗”龐齊身上沿襲的一脈相承的共性特征。
一是低風險、高回報的反投資規(guī)律特征。眾所周知,風險與回報成正比乃投資鐵律,“龐氏騙局”往往反其道而行之。騙子們往往以較高的回報率吸引不明真相的投資者,而從不強調投資的風險因素。各類案件的回報率可能存在差異,有些高得離譜,如龐齊許諾的投資在45天之內都可以獲得50%的回報,有些則屬于穩(wěn)健的超常回報,如麥道夫每年向客戶保證回報只有約10%,但他非常強調“投資必賺,絕無虧損”。但無論如何,騙子們總是力圖設計出遠高于市場平均回報的投資路徑,而絕不揭示或強調投資的風險因素。
二是拆東墻、補西墻的資金騰挪回補特征。由于根本無法實現(xiàn)承諾的投資回報,因此對于老客戶的投資回報,只能依靠新客戶的加入或其他融資安排來實現(xiàn)。這對“龐氏騙局”的資金流提出了相當高的要求。因此,騙子們總是力圖擴大客戶的范圍,拓寬吸收資金的規(guī)模,以獲得資金騰挪回補的足夠空間。大多數(shù)騙子從不拒絕新增資金的加入,因為蛋糕做大了,不僅攫取的利益更為可觀,而且資金鏈斷裂的風險大為降低,騙局持續(xù)的時間可大大延長。
三是投資訣竅的不可知和不可復制性。騙子們竭力渲染投資的神秘性,將投資訣竅秘而不宣,努力塑造自己的“天才”或“專家”形象。實際上,由于缺乏真實投資和生產的支持,騙子們根本沒有可供仔細推敲的“生財之道”,所以盡量保持投資的神秘性,宣揚投資的不可復制性是其避免外界質疑的有效招數(shù)之一。當年《波士頓環(huán)球時報》的記者曾經撰文揭露龐齊的騙局,卻被龐齊以“不懂金融投資”為由加以批駁。麥道夫也故弄玄虛,從來不向別人交代每年穩(wěn)賺10%的投資訣竅。
四是投資的反周期性特征。“龐氏騙局”的投資項目似乎永遠不受投資周期的影響,無論是與生產相關的實業(yè)投資,還是與市場行情相關的金融投資,投資項目似乎總是穩(wěn)賺不賠。萬畝大造林計劃仿佛從不受氣候、環(huán)境、地理因素的影響,麥道夫在華爾街的對沖基金也能在二十年來的數(shù)次金融危機中獨善其身,這些投資項目總是呈現(xiàn)出違反投資周期的反規(guī)律特征。
五是投資者結構的金字塔特征。為了支付先加入投資者的高額回報,“龐氏騙局”必須不斷地發(fā)展下線,通過利誘、勸說、親情、人脈等方式吸引越來越多的投資者參與,從而形成“金字塔”式的投資者結構。塔尖的少數(shù)知情者通過榨取塔底和塔中的大量參與者而謀利。即便是高深莫測的納斯達克前董事會主席麥道夫也免不了拉攏下線的俗套,大量利用朋友、家人和生意伙伴發(fā)展“下線”,有的人因成功“引資”而獲取傭金,“下線”又發(fā)展新“下線”,滾雪球式的壯大為“金字塔”結構。(本文由深交所綜合研究所蔡奕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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