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昨日發布的有關證券期貨法律制度建設綜述指出,今年資本市場法制建設的重點內容是積極推動《證券投資基金法》的修改,并加緊完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管理辦法》和起草《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條例》送審稿等。
證監會指出,目前我國資本市場正處于高速發展、不斷創新中,法制臻于完善的路還很漫長。資本市場的基礎性法律制度應積極應對市場內外部環境變化,及時跟上市場創新發展進程,不斷完善。2008年資本市場法制建設有以下幾項重點工作:
一是繼續完善證券期貨基礎法律制度。積極推動《證券投資基金法》的修改;認真貫徹《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和《證券公司風險處置條例》,全面清理、整合有關文件,完善機構監管法規體系;積極配合《上市公司監督管理條例》草案、《上市公司獨立董事條例》草案的審查工作;抓緊起草《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條例》送審稿等。
二是抓緊完善創業板市場系列規則,積極推動多層次市場體系建設。加緊完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管理辦法》及其配套規則的制定工作,修訂《證券發行上市保薦制度暫行辦法》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發行審核委員會辦法》,繼續深入研究非上市公眾公司的有關監管問題。
三是不斷轉變監管工作方式,努力提高監管效能。及時出臺《證券期貨市場監督管理措施實施辦法》,保障監管職能的切實履行,規范日常監管行為;研究制定《證券期貨統計管理辦法》,建立統計分析工作對監管和決策的支持平臺;修訂《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復議辦法》,落實《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完善行政監督制度。
2007年,我國資本市場法制建設和立法工作取得明顯成效。證監會發布或聯合國務院其他部門發布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等16件規章,數量居歷年之首。當年還發布了《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實施細則》等50件規范性文件。自《公司法》、《證券法》和《期貨交易管理條例》修訂以來,證監會已完成配套立法項目137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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