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天從深圳發展銀行上海分行獲悉,該行已經接到總部發出的第二套房貸實施細則,購房人在購買第二套住房時,如果是以小換大、以舊換新,有望享受到首套住房的優惠貸款利率,這使得目前各銀行對二套房貸的認定標準更加復雜。
深發展第二套房貸的實施細則規定,對于那些為改善居住條件而購買第二套房的購房者來說,只要在銀行貸款發放后半年內,把原有住房賣掉,就可以享受到"首套住房"的房貸政策。
【深圳發展銀行個人信貸部總經理 朱永榮:那么從他出售或者過戶房產開始 我們可以執行第一套房的貸款利率政策 也就是說最高利率我們可以下浮(基準利率)的15%】
而按照央行的規定,購買第二套住房的貸款利率不得低于基準利率的1.1倍,相比之下,深發展的實施細則對貸款人擁有不小的吸引力。另外,深發展還規定,如果借款人因工作變動遷入上海,即便在原居住地已購買第一套住房,但只要在上海屬于首次購房的,也不強制認定為第二套住房。
目前,上海各家銀行對于第二套房的界定并不統一,建行、興業銀行、深發展等以"戶"為單位;交行、華夏銀行等則傾向于以"人"為單位。業內人士透露,盡管政府有關方面已責令上海市銀行同業公會制訂地方性統一方案,但由于各家銀行分歧太大,這一方案何時出臺仍然是個未知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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