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二季度貨幣政策執行報告中,央行提出“要積極創新流動性對沖工具”。作為近期的創新之一,央行10月11日首次發出可正常流轉的“新型定向央票”,由此將拓展流動性回籠的新空間。
“三不”規定首次消失
10月11日,央行再度向多家金融機構發出定向央票,與此前不同,本次定向央票出現了一些值得關注的新變化。其中最為重要的是,定向央票開始發行以來便一直作為其本質屬性相伴而生的“未經我行(即人民銀行)許可,不能流通、轉讓和質押”的“三不原則”,首次在本次定向央票的發行中消失了。本次定向央票可流通、可轉讓、可質押。
除此之外,本次定向央票的收益率也與市場利率基本接近。按照興業銀行資金營運中心收益率曲線,9月30日銀行間市場3年期政策性金融債收益率為3.97%。考慮信用利差,央票應當較此略低。由此看來,本次定向央票3.95%的發行利率,雖較市場利率略低,但差距很小。
近期,市場機構出于對自身流動性狀況、特別國債發行、通脹形勢等諸多因素的考慮,對央票尤其是3年期央票不愿認購,市場對央票需求的疲弱直接使得發行完全暫停。這種“新型定向央票”的出臺,有效解決了市場對央票發行的不吸收問題,借此可有效保證央行既定流動性回籠數量目標和成本目標的實現。
相對于舊式定向央票是一種改進
與過去定向央票相比,由于“三不”特性取消,解決了市場機構在舊式定向央票的財務處理上所存在的障礙,從而使其可接受性較以往有所改善。此種改善,加上前文提及的其對央行目標可控性增強,將可能使此種“新定向央票”成為未來定向央票的常態。
與舊式定向央票一樣,流動性分布非均衡背景下回籠流動性的調控需求,是定向工具出臺的背景。但與此前具有“固化”流動性特征的舊式定向央票顯著不同的是,此種可流通的定向央票,在克服了“回收時”流動性非均衡制約的同時,還提供了“定向后”機構間通過轉讓定向央票進行流動性平補調劑的可能性。在流動性回籠進入新階段后,這是一個重大而必要的改進。當然,目前市場流動性總體分布的非均衡,決定了這種平補功能的發揮是相當有限的。
未來或可替代準備金率
我們注意到,最近兩次定向央票發行額度,已遠遠超過此前1000億左右的水平,而達到甚至超過了1500億元。這種額度已越來越趨近每次提高0.5個百分點準備金率所凍結的資金數量(目前大致為1800億元左右)。
在凍結流動性數量大致與準備金率相當的情況下,因其不計入基礎貨幣統計,因而可大大緩解近來基礎貨幣增速相對偏高的壓力。同時,與提高準備金率相比,其所回籠的貨幣量不計入基礎貨幣統計,因而也可相對減緩當前準備金率不斷攀高的壓力。
更為重要的是,與準備金率相比,其還具有點對點精確回收流動性和相對減少金融機構收益率損失的優勢。在具體政策操作中,其也較準備金率政策靈活、快捷,從而使央行更易用來實現預定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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