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保監局發布消息,由該局和上海金融辦、稅務部門、商業養老金公司以及相關企業等多方共同參與論證的“個人稅延型養老保險運營機制”研究項目正在進行中,有望在上海試點。
所謂“稅延型”養老保險,是指國家每年給予公民一個額度,公民在額度內購買商業養老保險產品使用的資金,可以暫時不交個人所得稅,到退休后領取養老金時再按照每月領取的金額,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一般情況下,公民退休前的收入普遍高于退休之后的收入,在累進稅制下,這種制度實質上是國家給予購買養老保險產品公民的一種稅收優惠,目的是鼓勵人們購買養老保險。這是借鑒美國“401K”養老金計劃和我國香港地區強積金經驗而設計的完全積累的個人賬戶式的養老保險產品,是對我國補充養老保險模式的一種創新。
有助于完善社保體系
在我國社會保障體系改革過程中,已逐步建立了以基本養老保險為核心,企業年金和個人商業養老保險等為補充的多層次的養老保障體系,然而由于缺乏個人購買養老保險的稅收優惠,補充養老保險發展較為緩慢,個人自愿購買的年金保險數量更少。實行稅延型養老保險將大大調動社會公眾投保養老保險的積極性,促進補充養老保險的發展,從而有利于我國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的完善。
另外,稅延型養老保險的推出將促進我國商業保險的發展。美國稅延型養老保險產生后,個人年金業務快速發展的實踐充分證明了稅收優惠對商業保險的促進作用。在人們對稅收更加關注的今天,合理、有效的稅收優惠可以調動人們投保的積極性。一方面可以擴大保險公司的承保量,使保險經營符合大數法則的要求,進一步分散風險,保證保險公司的穩定經營;另一方面養老保險是長期險種,有利于增加保險公司的資金積累,為保險投資奠定基礎,通過增加投資收益進一步穩定保險經營,最終促進商業保險的健康發展。
稅收政策是關鍵
目前在我國實行稅延型養老保險,還要克服許多困難,任重而道遠。
首先,稅延型養老保險能否實施的關鍵在于稅收政策。是否有優惠,優惠程度如何等直接制約著該產品的產生和發展。目前,我國與養老保障有關的稅收優惠主要包括:用人單位和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所繳保費免繳所得稅;企業依法為企業年金賬戶的繳費在一定比例內計入企業成本;退休人員領取的養老金免繳個人所得稅。
個人為企業年金及個人年金的繳費要繳納個人所得稅,這極大地打擊了個人為養老做準備的積極性,也制約了補充養老保險的發展。實行稅延型養老保險主要取決于我國的稅收政策能否適應這種變革,當前的主要影響因素有:稅務部門的態度和國家財政承受能力。
自2002年以來,我國財政收入持續高速增長,到2006年,全國財政收入已達到39373.2億元,比2005年增長24.4%,特別是稅收收入增長持續高于同期GDP增長,這些都表明我國已具有相當的經濟實力,實行稅延型養老保險是可行的,況且稅延型養老保險只是將稅收從當期推遲到了遠期。因此,稅收政策制定者的態度是當前實行稅延型養老保險的最關鍵因素。
其次,監管措施是保證。其他國家和地區稅延型養老保險的實行都得益于嚴格的監管法律、法規。目前我國還沒有相關的法律、法規出臺,特別是稅延型養老保單的認定、提前領取的懲罰等迫切需要法律規范,否則就難以達到預期目標,還可能淪為部分違法者洗錢的工具。
最后,社會成員的風險保障意識是前提。需求的實現,除了要有相應的經濟基礎以外,主要取決于消費者的購買動機。稅延型養老保險的發展有賴于社會成員對待老年風險的態度及其風險保障意識。當前,社會公眾自我保障意識不強,迫切需要加強宣傳教育,以提高公民的風險保障意識,稅收優惠也是增強公民自我保障意識,提高保障能力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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