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專門就交強險事故率進行了調查后,北京律師劉家輝今天說,機動車交強險事故率不到9%,賠償率不到6%。
她表示,目前在我們這樣一個保險缺乏誠信的國家,要求交強險承保財產損失,只能給保險公司帶來巨額的收益,使廣大的車主及老百姓受到損失。
與另一位北京律師孫勇類似,劉家輝是最近對交強險質疑較多的代表人物之一。她于4月8日公開在全國范圍內征求車主授權委托,向保監會提出“交強險保費聽證申請”。
劉家輝透露,截至8月20日,她在942輛機動車授權車主中進行的交強險事故率調查顯示,出險總人次為71次,單獨物損為69人次,單獨人傷兩人次,既有人傷也有物損的僅1人次。該調查共計收到有效問卷823份。
經統計,942輛機動車中,綜合事故率僅為8.63%,人傷出險率為0.364%。其中,黑龍江集體授權299輛運輸車輛,僅4輛出過險;安徽42輛私家車集體授權沒有出過險;山東一出租公司81輛車,去年共計出險6輛。上述出險率包括全責及無責。
這942輛機動車共計繳納保費1506810元,已賠付總額為55137元,未決賠付10人,可能發生最高的賠額不超過:人傷1.1萬元,物損1.6元,已賠款及未決賠款總額為82137元。
劉家輝據此得出的結論是,交強險運行一年,保費簡單賠付率為5.45%。
另外讓劉家輝吃驚的是,7月12日她與中國保險行業協會發言人謝躍一起參加北京一家電臺汽車訪談節目時,謝躍表示,到去年北京的車險出險率為160%至170%。
保險公司與修理廠合伙騙保的也時有發生。6月21日,劉家輝接到一個匿名電話。舉報人向她透露了保險公司與修理廠一起合謀騙取保費的過程:修理廠做高定損,一般來說,把幾百元就可以修好的小事故全做到2000元或接近2000元(交強險財產賠付限額為2000元)。修理廠把發票開給保險公司,保險公司付賬后,修理廠再把回扣拿給他們。當然,回扣肯定是現金,或以其他的發票抵賬。他們甚至還會做一些從未發生事故的假賠案。
劉家輝分別向一家修理廠和一位曾經做過車險定損員的人士求證,均得到了肯定的答復。這位定損員甚至告訴劉家輝,合伙騙保的事是潛規則,業內人士都知道。
劉家輝就此建議,取消交強險的財產責任,使交強險集中于對人的保障,并加大保障力度。財產損失由商業險解決,且必須以過錯責任作為歸責原則。人身傷害以過錯原則為主,無過錯原則為輔:機動車方無過錯責任僅由交強險承擔賠償責任,被保險人不承擔額外經濟責任。
交強險條例中飽受爭議的“無責賠付”規定,是依據2004年實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制定的。而第76條自制定并實施之日起,就受到了社會各界的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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