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5月22日電(記者安蓓)財政部22日發布今年第13號公告,宣布金融機構存貸款利率上調后,2007年憑證式(三期)國債的票面利率及提前兌取分檔年利率的調整情況。
根據財政部2007年第11號公告及憑證式國債發行的相關規定,2007年5月19日(含當日)后購買的本期國債,其持有到期票面利率3年期上調至4.11%,5年期上調至4.62%。
2007年5月19日(不含當日)前購買的本期國債,其持有到期票面利率仍按原規定執行,即3年期3.66%,5年期4.08%。
2007年5月19日(含當日)后購買的本期國債,其提前兌取分檔年利率按以下規定執行:3年期和5年期憑證式國債持有時間不滿半年不計息,滿半年不滿2年按0.72%計息,滿2年不滿3年按2.61%計息;5年期憑證式國債持有時間滿3年不滿4年按4.14%計息,滿4年不滿5年按4.41%計息。
2007年5月19日(不含當日)前購買的本期國債,其提前兌取分檔年利率仍按財政部2007年第11號公告中相關規定執行。
中國人民銀行決定,從2007年5月19日起,上調金融機構人民幣存貸款基準利率。其中,金融機構一年期存款基準利率上調0.27個百分點,調整后執行3.06%的利率標準;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上調0.18個百分點,調整后執行6.57%的利率標準;其他各檔次存貸款基準利率也相應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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