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1日從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獲悉,為加強和規范農業生產資料貸款管理,農發行近日出臺了《中國農業發展銀行農業生產資料貸款辦法(試行)》,對該類貸款的定義、原則、貸款對象、種類、用途與條件、貸款辦理、檢查與監督等問題做出了明確規定。
農發行此前于2月27日公布的消息說,中國銀監會正式批準該行開辦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貸款、農業綜合開發貸款和農業生產資料貸款三項新業務。其中農業生產資料貸款支持范圍限于農業生產資料的流通和銷售環節。
《辦法》此次明確界定,農業生產資料貸款是指農發行對符合貸款條件的企事業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從事化肥、農藥、農膜、農機具、農用燃料等農業生產資料流通和銷售而發放的貸款。該類貸款屬于商業性貸款。
《辦法》強調,農業生產資料貸款的發放和管理應遵循三個原則:一是導向性原則。符合國家農業產業政策以及宏觀調控政策,有利于促進農業生產資料市場穩定和發展,積極發揮信貸資金支持“三農”的作用;二是擇優性原則。嚴格貸款準入,對規模較大、效益較好、在本地區或本行業中具有較大影響和輻射帶動效應的客戶擇優支持;三是安全性原則。貸款只能用于農業生產資料流通和銷售的合理資金需求,不得挪作他用。根據行業和企業自身特點,綜合運用多種風險防范措施,確保貸款放得出、收得回、有效益。(記者 毛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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