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社科院金融研究所副所長王國剛在該所金融論壇上稱,經紀人制度的缺乏是中國股票市場的體制癥結,我國需要建立以經紀人為主導的新層次股票市場。
王國剛表示,需通過建立以經紀人為主導的股票場外交易市場,同時在入市服務上,由經紀人選擇交易對象,并且完善退市安排,來保持和增加股市的活力。他認為,必須跳出A股市場的體制框架,放松對證券公司的管制,給證券公司更多更大的開拓股市業務的自主權,充分發揮其能動性和創造性。
王國剛說,以經紀人主導的新層次股票市場的構架具有以下特點:一要以證券公司為平臺,通過將各家證券營業部和其他金融網點(如商業銀行國債交易柜臺)聯網形成一個報價系統;二要以注冊經紀人為中心;三是證券公司從事新層次股票市場的經紀業務,應有最低數量自然人經紀人的限制;四是公司經紀人可根據公司的性質分別承擔有限責任和無限責任,但自然人經紀人應當為其違法違規行為承擔無限責任;五是經紀人需要有資格的降檔和撤銷注冊資格;六是實行入市股票的經紀人推薦制;七是股票交易的做市商制度要嚴格規定。
在入市股票方面,王國剛建議有紙化和無紙化股票相聯結,記名股票和無記名股票相聯結,增量股票與存量股票并存,資金資本股票和人力資本股票相兼容,同時不應有盈利要求,且實行存量股票入市的注冊登記制,實行新股發行的買斷式包銷,來防范經紀人隨意發新股。
關于退市安排,王國剛說,入市公司的財務盈虧是否應作為退市的主導性標準值得探討,但因做市商數量不足、交易價格不合規定、交易量過小、股份回購、公司被并購與股份轉換、公司違法或倒閉應當嚴格實行退市。(記者 唐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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