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上海7月30 日電 (記者 包蹇)為進一步改善本市的空氣環境質量,減少機動車尾氣污染排放,促進高污染機動車的淘汰更新,保障廣大市民的身體健康。上海市政府最近發布了《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對高污染車輛實施擴大限制通行范圍的通告》(滬府發[2009] 30號)(以下簡稱《通告》),決定從今年8月1日起全天在中環路范圍內對高污染車輛實施限制通行措施。
據該市環保局介紹,《通告》是在2006年內環線以內道路高污染車輛限行基礎上采取的進一步深化完善的措施,對加快高污染機動車淘汰更新有一定的促進作用,是改善本市空氣環境質量、保障市民身體健康、履行世博承諾的重要舉措。其次,《通告》實施以后,對高污染車輛的限行從原先的白天時段限行擴大到全天限行,整治措施的力度更大,對控制和改善中心城區道路空氣污染意義重大。
根據《通告》精神,市環保局和市公安局聯合制定了具體實施辦法,明確了限行道路、限行車輛的具體范圍,環保標志的申領渠道,需要特別說明的是,已經申領過環保標志的車輛,本次擴大限行范圍并不需要再次申領環保標志,原有的環保標志繼續有效。內環路開展高污染車輛限行時有部分貨運車輛不需要進入內環路以內行駛,因此沒有及時申領環保標志,本次中環路限行以后,這部分車輛如果確需在中環路以內行駛,市環保局和市公安局聯合確定的受理窗口將繼續開展環保標志的審核發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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