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七月二十九日電 (記者 應妮)國家新聞出版總署日前出臺了《關于促進我國音像業健康有序發展的若干意見》(下簡稱《意見》),指出要引導非公有資本以多種形式進入政策許可的音像出版領域,鼓勵國有音像出版單位在確保導向正確和國有控股的前提下,與非國有企業進行多種形式的合作。
《意見》四部分共計二十六條,核心宗旨是推進音像業體制改革,解決產業結構和布局不合理等問題。
《意見》提出,要積極穩妥推進音像出版單位轉企改制;分情況做強做優、整合重組甚至停辦退出一批音像企業;鼓勵音像出版單位在技術、人才方面與社會資本合作,通過加強管理、規范運作,引導非公有資本以多種形式進入政策許可的音像出版領域。
同時,《意見》也指出將為音像業健康有序發展提供政策保障,包括:
制定音像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加快結構布局調整,提高產業集中度,推動產業升級;運用市場機制,集中優勢資源,鼓勵和推動北京、上海、廣東等產業集中度高的地區建立音樂創意產業基地(園區),促進民族音樂產品的開發、創作以及關聯產業的發展;鼓勵國產音像制品的開發和生產,重點扶持五十家具有較強創新能力的音像出版、制作企業,每兩年評選獎勵一百部優秀原創音像作品;鼓勵和支持音像企業積極依托和運用新媒體,加快向數字化轉型,大力發展新業態;拓寬音像制品銷售渠道,積極實施國產音像制品“走出去”工程;加強音像業人才培養;爭取更多的稅收優惠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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