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全國生態功能區劃》的編制和發布,對促進我國生態環境的保護有什么現實意義?
吳曉青:首先,編制《全國生態功能區劃》是生態環境保護的一項重大基礎性工作。生態功能是生態系統的內在屬性。
建國以來,我國先后開展了自然地理區劃、氣候區劃、植被區劃、農業區劃等工作,基本掌握了氣候、土壤、植被、水文的空間分異規律。生態功能區劃是在深入認識這些規律的基礎上,依據生態系統內在屬性特征,對其在空間呈現的同一性和差異性做出的科學劃分,在我國還是首次。生態功能區劃客觀反映了我國生態系統生態功能空間分異規律,明確了我國不同區域生態系統生態調節、產品提供和人居保障的功能,是生態保護工作由經驗型管理向科學型管理轉變、由定性型管理向定量型管理轉變、由傳統型管理向現代型管理轉變的一項重大基礎性工作,對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牢固樹立生態文明觀念,科學指導產業布局、資源開發和生態保護,推進環境保護歷史性轉變,有效維護國家生態安全,促進經濟又好又快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其次,生態功能區劃為有效管理生態系統提供了基礎和手段。向自然索取,確保生態系統產出最大化,一直是傳統生態系統利用的主要目標。上個世紀70年代,全球生態危機的暴發,讓國際社會普遍認識到問題的嚴重性。無論是生態學家,還是生態管理工作者都不約而同地對傳統生態系統和自然資源利用方式進行了反思。至上個世紀90年代,已經形成了一套生態功能保護的理論體系,將有效維護生態系統結構的完整,改善生態系統的功能,實現生態過程的良性循環作為生態系統保護和管理的核心理念。也就是說,由生態系統物質產出最大化轉變為生態系統功能的保護是現代生態系統研究和管理的核心。生態系統的結構、功能、過程解決好了,生態環境的質量就好了,產出自然也就高了。生態功能區劃為這種轉變提供了基礎和手段。
第三,《全國生態功能區劃》還可以為國家制定重大經濟技術政策提供技術服務。經濟增長的資源環境代價過大成為我國經濟發展中的突出問題。按照主體功能定位調整完善區域政策和績效評價,規范空間開發秩序,形成合理的空間開發結構,以盡可能少的資源消耗,盡可能小的環境代價,實現區域經濟社會盡可能好的發展,是黨中央提出的促進區域協調發展的戰略舉措。編制生態功能區劃,確定生態調節、產品提供和人居保障等生態功能,合理劃分禁止開發、限制開發、重點開發和優化開發區域,引導產業合理布局,資源適度開發,符合區域協調發展的戰略要求,是國家主體功能區劃分的重要依據。
記者:《全國生態功能區劃》的編制工作取得了豐碩的成果,將這些成果轉化為行之有效的管理手段,還需要做好哪些工作?
吳曉青:一是要做好宣傳。要利用電視、廣播、報紙,甚至網絡等多種途徑向社會各界宣傳、介紹生態功能區劃在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樹立生態文明,指導資源開發、產業布局和生態環境保護中的作用和意義。
二是要按生態功能區劃,合理、有序地開發、利用和保護資源環境,加快調整不合理的經濟結構和產業布局,徹底轉變粗放型的經濟增長方式,著力解決我國經濟增長的資源環境代價過大問題,使經濟增長建立在高效利用資源、減少環境污染、避免生態破壞的基礎上,努力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
三是要統籌考慮區域資源、環境狀況和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明確不同功能區域開發強度和經濟發展的準入條件,科學開展環境影響評價,加強重要生態功能區域的管理,使之逐步納入國家限制開發和禁止開發主體功能區管理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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