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白色污染何時遠離我們的生活 資料照片
新華網深圳11月21日電 自上世紀80年代初廣東推出免費使用塑料袋后,到超市里買東西,順手拿幾個免費的塑料袋,回家之后裝滿垃圾扔掉,這已經成為很多人的生活習慣。如今,這一延續近30年的行為模式在深圳卻因環境保護的緣故遭遇了“紅燈”,有被政府法規叫停的可能。
超市免費提供塑料袋可能面臨5萬元的罰款
近日,深圳市政府法制辦面向市民征求意見的《深圳經濟特區環境保護條例(修改草案稿)》規定,在深圳市范圍內將實行消費者有償使用塑料購物袋制度,經營者向消費者無償提供塑料袋,或未提供可反復使用的環保購物袋或者購物籃的商家,將面臨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深圳市法制辦經濟法規處處長曾穗生在接受新華社記者專訪時表示,現行的《深圳經濟特區環境保護條例》是1994年頒布的首批特區立法之一,經過10多年的發展,已經不能與深圳的經濟社會相適應,因此深圳市環保部門在2005年啟動了修訂程序,經過1年多的調研準備,今年7月份將修改草案送法制辦審查。
至于要求有償使用塑料袋的相關條款,主要是環保部門針對深圳的現實,并參照日本等發達國家的做法提出的。法制辦對修改草案進行初步審查后將其公示,以征求社會各界的意見。為此,他們一方面在網上進行了全文公開,另一方面也發函到工商、物價等40多個相關單位和部門征求意見。
“環保部門的出發點主要是因為塑料袋的危害太大了”。曾穗生為此提供了一組數據:在深圳,350多家大型商業網點一年使用的塑料購物袋保守估計有17.5億個。這些給人們帶來極大方便的塑料袋,對環境的影響卻是觸目驚心?!按蟛糠炙芰洗遣豢山到獾?,除非等上200年自然界才有可能消化?!痹肷f。
有關專家表示,深圳這種“有償使用塑料袋”的嘗試,對于以往強調教育消費者的思路而言,是一種創新。它通過經濟杠桿的作用,將塑料袋的成本攤進了消費者的購物行為中,將有效地減少塑料袋的使用。當消費者心疼塑料袋花的錢時,環保成本就會進入更多人的視野。
全國每天買菜就用掉10億只塑料袋
多年來,濫用塑料購物袋的行為給環境造成了巨大的破壞。對于很多人而言,無論是商場、超市還是菜市場,塑料袋幾乎是唯一的攜帶物。于是,用完的塑料袋就成了常見的垃圾。但這種垃圾無法回收、難以降解,許多沒有條件的地方都是一埋了之。有關資料顯示,全國僅每天買菜要用掉10億只塑料袋,其他各種塑料袋的用量每天也在20億只以上。
商家為此花費的經濟消耗也不小。2006年,中國連鎖經營協會公布的《超市節能報告》研究發現,營業面積在8000平方米左右的大型綜合超市,包裝物,包括包裝袋、撕裂袋、包裝盒等年費用額超過40萬元,占門店銷售額的0.5%。
中國塑協塑料再生利用專業委員會副會長董金獅介紹說,難以降解的塑料袋除了會對土壤、地下水等自然環境造成損害外,還會威脅人體健康。食品,尤其是熟食,用塑料袋包裝以后,容易發生變質,人吃了這類變質食品后,易引起嘔吐、腹瀉等食物中毒癥狀。此外,塑料本身會釋放有害氣體,因在密封袋中長期積聚,濃度隨密封時間增加而升高,致使袋中食物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對兒童健康發育影響尤為突出。
董金獅說,一些攤檔上經常使用的顏色特別深的塑料袋,主要是用回收的廢舊塑料制品重新加工而成的,更是有害。這些塑料袋由于沒有經過消毒程序,容易傳染病菌;如果裝含酒精類、含油食品,塑料袋中的鉛就會溶入食品中,致使消費者身體受損。
“對于深圳的做法,我堅決支持?!倍皙{說,深圳市政府部門的當務之急是對各種塑料袋替代品進行調查和試用,確保貨源穩定、質量可靠、價格合理。同時,他表示希望深圳做好探索,為其他城市積累好的經驗,為全國“白色污染”的治理起到示范和帶頭作用。
解決塑料袋問題需要形成良好的協作機制
記者在深圳福田區萬豐超市門前隨機采訪了幾位市民?!澳俏乙院笥檬裁茨??”張女士聽完記者的話后立即反問道,她說自己每天都會到超市里買菜,不給塑料袋都不知道該怎么把菜拿回去。在網絡公司上班的曹先生則表示:“用紙袋我就覺得很好,可以回收,可以循環利用?!?/p>
一些網民也發出質疑:“為什么都要老百姓和商家買單,政府去哪兒了”“貿然全部叫停是否經過調查論證呢”“完全靠罰款是不是有懶政之嫌”……他們建議,政府有關部門不應該簡單采取罰款的措施,將責任完全推給社會,而應該投入更多的財政資金,鼓勵社會少使用塑料袋或者使用替代環保產品。
天虹商場公關部經理徐秋華說,天虹商場從2003年起就已開始派送可降解塑料袋,盡管價格比普通的塑料袋高出一倍,但因為符合環保要求,天虹一直免費發放,目前還沒有考慮對塑料袋進行收費。
“沒有想到社會的反響那么強烈?!鄙钲谑蟹ㄖ妻k經濟法規處處長曾穗生說,很多深圳市民紛紛向他們提出意見和建議。截至目前,法制辦已經收到30多封電子郵件,以及一些信函。絕大部分意見都堅決支持政府通過立法來改善環境的理念,對于立法的相關條文,他們也是抱著建設性的態度積極出謀劃策。
曾穗生說,深圳市民的態度令他們很感動,因此一定會予以積極回應。對于一些實質性的意見和建議,法制辦將與有關部門調查、論證,予以積極參考和吸收,對相關法律條文進行修改和完善。此外,對于市民提出的應該發揮政府的作用,法制辦將協同其他部門,積極行動,爭取搞出一個配套的意見,為政府的鼓勵扶持提供可操作的方法。
“只有社會形成了普遍共識,政府、企業和消費者一起努力,才能較好地解決問題。”曾穗生呼吁說,除了政府應該承擔起更多的責任外,市民的一些不良習慣也應該加以摒棄,比如盡量減少塑料袋的使用,“至少在買菜時可以少要一個塑料袋子”。(記者 彭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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