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運動式的“風暴”變成常規化的制度
——對話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潘岳
本報記者 孫秀艷
4月9日,隨著環保總局決定解除對山西省呂梁市、貴州省六盤水市和華電集團的“區域限批” 令,為期整整3個月的2007年第一次“環保風暴”轟轟烈烈開始,圓圓滿滿收尾。在對四城四企解限之后,不少人在感慨“限批”威懾力的同時不免產生了一些疑問:這次的風暴是真正取得了實效還是在博弈之后走出“和棋”?如果是確有實效,又體現在何處?環保部門今后“風暴”還會多嗎?帶著這些問題,本報記者獨家專訪了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潘岳。
“限批”不是妥協后的“和棋”
記者:您怎么看待“和棋”之說?
潘岳:我確實有過每次風暴都是“博弈”之說,但是這一次限批的結果,我個人認為把它比喻成“和棋”的結果,是不恰當的。應該說這次的“區域限批”,是環保部門最堅決的一次行動,在違法違規面前,我們沒有任何讓步。“限批”只是手段,落實科學發展觀,確保中央政令暢通,促進傳統產業升級,實現又好又快的可持續發展,才是我們真正的目的。從這個意義上說,無論是被“限批”的城市、企業還是被處罰的項目,都沒有輸家。
記者:您覺得“區域限批”最大的成效是什么?
潘岳:我想用三句話概括這些成效:“區域限批”推進了區域經濟發展模式的轉變;有力地配合了節能減排工作;強化了環境執法的威力。
拿第一個成效來講,“區域限批”充分運用了環評審批這一市場準入的“門檻”,從解決區域環境問題切入,真正推進地區產業結構調整與經濟發展模式的轉變。為什么這么說?我想舉個例子,山西呂梁市焦化產業違規建設和生產的現象非常普遍,不僅規劃布局不合理,而且污染十分嚴重。可以說,始終在走低水平重復建設和“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被“限批”后,關停了污染嚴重、能耗物耗高、不符合產業政策的焦化企業,其中包括一批投資上億的大焦化廠。雖然付出了比較大的經濟代價,但有力地推動了這一區域焦化產業結構升級,同時對改善該區域大氣環境,優化城市布局具有深遠意義。
第二個成效更加直接,被“限批”的都是高污染高能耗地區或者企業,而82個項目都是當地的重點污染源,單就二氧化硫一項,通過這次對一批違法項目的淘汰和整改,預計每年可削減排放超過19萬噸。
而我更想說的是執法威力的成效。這次通報查處的項目,整改力度之大超過歷次環保專項查處行動,解決了一些過去遺留的違法問題。比如貴州發耳電廠的一個新建工程和野馬寨電廠一個技改工程違規建設,前年7月就曾被四部委聯合叫停,可是建設單位仍繼續違法建設。到2006年11月,發耳電廠已經完成投資45.75億元;2006年1月,野馬寨電廠的問題機組全部投入生產。對六盤水市實施了“區域限批”后,兩個違規項目終于在今年1月停下來了。
傷痛于法律依據缺失和人員匱乏
記者:“區域限批”持續3個月是否符合您原先的預想,被限批單位解限的時間差別很大,您如何看待這個差別?
潘岳:持續時間的問題,我們本來就沒有預想,因為決心是一定的,不整改好堅決不解除。可以說,被“限批”的城市企業和被查處的項目都已經過了嚴格的審核關。至于解限時間的差異有兩方面的原因,一是被限批城市企業的整改態度和措施不同,另一方面也有些客觀原因,比如,被查處的機組有的還承擔北方供熱的任務,拖延了整改的時間。
記者:您覺得這3個月遇到的最大困難是什么?
潘岳:法律依據缺失和人員匱乏是我心里的痛處。“限批”之初,常被質問“你們有什么法律依據”,雖然《國務院關于加強環境保護工作的決定》中提及了“限批”的方式,但是以法律方式確定起來的文件確實還不夠。最近,我們也向國務院提交了報告,建議國務院盡快出臺《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條例》,為“區域限批”的制度化與規范化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依據,現在規劃環評的操作程序已報請國務院法制辦。
目前各級環保部門環評管理人員嚴重不足。發動這樣大“風暴”的總局環評司總共只有14個人,四個城市四個企業集團、82個項目怎么去盯?而且“限批”之后,應該對“區域限批”的成效進行科學、全面的評估,誰去承擔這些工作?要深化“區域限批”工作,首先就得不斷充實和加強環評隊伍。我常說要找“盟友”,在今后的“區域限批”實施中,我們也將積極爭取與發改、國土資源等部門聯合行動,積極爭取金融、工商等部門在環保否決權方面給予更多的支持,使“區域限批”在維護國家宏觀調控權威方面發揮更大的作用。
運動式的“風暴”不是環保人的理想
記者:第一次“區域限批”后,就有人問,下一次的風暴什么時候來?
潘岳:即使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效果,運動式的“風暴”始終不是環保人的理想。這次“限批”后,環保總局將繼續關注這些地區和行業在經濟發展轉型期的環境問題,把“區域限批”納入今后的日常環境監管中,使運動式的“風暴”變成常規化的制度,使一時的“關停”變成促進產業升級換代的平臺。“區域限批”要在調整產業結構、轉變經濟增長方式、實現減排目標和打擊環境違法行為方面發揮更大的作用。
記者:從目前全國的環保形勢看,下一次“限批”的重點是什么?
潘岳:淮河、松花江等重點流域,污染嚴重、生態脆弱區域,污染事故頻發、環境風險隱患突出、違法現象屢禁不止的地區,以及在近期環保“三同時”核查和新開工項目清查工作中新發現的一些環境違法嚴重的地區,都是下一步限批政策實施的重點。我們將嚴格按照國務院關于加強環境保護決定中的有關要求,進一步加強重點流域、區域建設項目的環境監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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