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成都4月26日電(記者 呂慶福)記者從成都市政府辦獲悉,5月1日起高污染外地籍汽車將禁止進入成都市內。
據了解,成都市將對未達到國家機動車第一階段排放標準的領有外省(市)自治區、外市(州)牌證汽車實施限制通行(懸掛部隊、武警牌照車輛及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等特種車輛不屬限制范圍)。5月1日起,將按車輛登記時間開始分類檢查發放環保標志,6月1日起每日8時至19時,未申領環保標志或環保標志超過有效期限的外地籍車輛不得在成都市二環路(不含二環)以內道路行駛。對懸掛外省(市)自治區、外市(州)牌照汽車按照在蓉逗留時間分類管理,其中7天以上和長期駐蓉外地籍車輛核發環保標志,在蓉逗留7天以內的外地籍車輛發放臨時環保標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