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北京日報報道,信產部、發改委、商務部等七部委醞釀兩年之久的《電子信息產品污染控制管理辦法》將于明年3月1日正式施行。但引發消費者質疑的是由于未被現有“電子信息產品”目錄所涵蓋,原本屬于“污染大戶”的冰箱、洗衣機等“白色家電”,卻沒有受到該《管理辦法》的限制。
質疑一:產品是否有毒,廠家說了算?
目前中國限制和禁止使用的有毒有害物質,包括鉛、汞、鎘、六價鉻、多溴聯苯(PBB)、多溴二苯醚(PBDE)6類。《管理辦法》規定,從明年3月1日起,在中國銷售的電子產品,需要標注其所包含的有毒有害物質的名稱、成分、環保使用期限和可否回收利用等信息,同時還將在其產品顯著位置張貼相關標志。信產部昨天公布了3種標志,其中只有所含有毒有害物質低于限定標準的,才可張貼“e標志”。
由于中國對電子產品的污染控制采取分階段實施的做法,在《管理辦法》實施初期,生產廠家只需按照有關《檢測方法》進行自我檢測,并提供“自我聲明”。但對于何時能夠限制或禁止有毒有害物質的使用,目前卻沒有限定嚴格的時間表。有消費者提出質疑:且不說企業能否憑良心在“自我聲明”中如實披露信息,明知道一些“帶毒”電子產品可能會威脅環境,為何不盡快對其叫停?
質疑二:治理家電污染,還要分“黑白”?
有數據顯示,目前中國每年約有400萬臺冰箱和500萬臺洗衣機被報廢,這些產品的有毒有害物質含量很高;但信產部在對《管理辦法》進行解答時稱,冰箱、洗衣機、空調等“白色家電”不被國家統計部門列入電子信息產品,因此將不受《管理辦法》制約;只有電視、音響、影碟機等所謂“黑家電”才會被監管。對此有些業內人士表示不可理解:“洗衣機的電路板本身便含有有毒有害物質,在治理環保的問題上,難道還有‘黑白’之分?”
除“白色家電”外,同樣被視為“污染大戶”的光盤、汽車電子產品、復印機、部分種類的電池等,同樣被《管理辦法》排斥在監管范圍之外。參與《管理辦法》制定工作的中國電子質量管理協會相關人士表示,目前很多新上市的“白色家電”已經使用了電子裝置和信息技術,很難從電子產品中簡單區分出來;但要把這些產品統統納入到《管理辦法》中,只能隨今后對電子產品目錄的修改而逐步推進。
質疑三:行業推薦標準,能否有效力?
為配合《管理辦法》的施行,相關部門還發布了三個配套的行業標準,分別對有毒有害物質的限量、張貼標志和檢測方法等進行了規范。但信產部負責人證實,這三個標準目前只是行業性推薦標準,而非強制性實施標準。這樣的標準在多大程度上會對電子產品污染進行約束,同樣引起消費者的憂慮。對此有業內人士解釋說,《管理辦法》本身已對電子產品的污染控制提出明確要求,盡管這些配套標準只是推薦標準,但同樣必須執行。
中國電子質量管理協會方面認為,這些配套標準目前還在陸續制定中,需要一定的過渡期。例如,對電子產品使用回收期限的具體標準,將在明年3月之前才會出臺。而《管理辦法》正式施行后,相關部門還會對其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在所有標準真正落實到位前,對消費者來說,企業的“自我聲明”有多大可信度?對此協會負責人表示,如果企業在“自我聲明”中未能如實披露信息,便對消費者構成了欺詐;一旦被曝光便會對自身信譽構成影響,與有毒物質超標相比,來自消費者和市場的懲罰恐怕會更加嚴厲。(周健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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