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水皆污”、“逢雨必酸”、“企業偷排廢水、弄虛作假現象十分嚴重”……發達國家上百年工業化過程中分階段出現的環境問題,在我國已集中出現。“十一五”約束性指標能否徹底落實受到擔心和質疑。
昨日下午3時,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第三次全體會議期間,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兼秘書長盛華仁作跟蹤檢查環境保護法律實施情況的報告時指出,今年上半年,中國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不降反升。“十一五”約束性指標會不會落空,科學發展觀究竟能否“全面貫徹落實”,成為人們普遍擔心和質疑的重大問題,“各方面對‘十一五’環境保護工作都十分關注,不少同志對能否實現這些目標表示擔心。”
盛華仁在報告中提到,“十五”時期我國經濟發展各項指標大多超額完成,但環境保護的兩個主要指標沒有完成:
二氧化硫排放量,“十五”計劃要求削減10%,實際上不僅沒有減少,反而大幅度上升,2005年排放量達到2549萬噸,比2000年增加了27%;化學需氧量排放量,“十五”計劃要求削減10%,2005年實際排放1414萬噸,只比2000年減少了2%,但比2004年又增加5%,出現了明顯的反彈趨勢。
不僅如此,盛華仁還說,上半年中國能源的單位能耗又上升了0.8%,二氧化硫又上升了6.5%,化學需氧量也上升了4.1%.
盛華仁說,“十一五”規劃要求,到2010年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源消耗比"十五"期末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和化學需氧量排放總量減少10%,森林覆蓋率提高到20%.這是“十一五”時期環境保護工作必須完成的約束性指標。
■具體問題
80億噸固體廢物毀地200萬畝
盛華仁指出,全國固體廢物堆存量累積已近80億噸,占用和損毀土地200萬畝以上,對土壤和水體造成了嚴重污染。
關于固體廢物污染防治,盛華仁還特別提到了鉻渣整治問題。鉻渣是一種有毒有害的工業廢物,2003年常委會執法檢查時就指出了它的嚴重危害性,特別是不少鉻渣堆放在三峽庫區和黃河、湘江沿岸等環境敏感區域,直接威脅到水源地的安全。
但2005年國務院有關部門編制的《鉻渣綜合整治方案》顯示,已處置的鉻渣只有17.3萬噸,僅占計劃處置總量的4%.而實際需要處置的鉻渣還遠不止410萬噸,因為這個數字是企業怕受到處罰而人為少報的數字。
三峽庫區出現“水華”現象
三峽庫區支流水質逐步變差,回水區已經多次出現“水華”現象,表明水體已經開始富營養化。
有的地方在調整企業結構時……把幾個或十幾個小企業名義上聯合起來,改換一個新的名字,從而人為地使企業生產規模由小變“大”,實際上依然如故,一個沒停,一個沒關,污染物排放并未減少。這種以“變臉”、“打捆”的手法來搞企業結構調整,是典型的弄虛作假,必須嚴肅批評,堅決查處。
“八百里秦川一千里污染”
全長500多公里的渭河在寶雞以下全程污染逐步加劇,到達潼關進入黃河時已全部變成劣五類水質。黃河支流延河的監測斷面有40%為劣五類水質,延安群眾對延河正在成為一條黑水河深感痛惜。汾河被稱為山西的母親河,現在的監測斷面中,有66%已經成為劣五類水質,自太原以下的水體完全失去了生態功能。
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僅三成半
盛華仁針對目前統計的2005年全國城市生活垃圾集中處理率達到52%指出,從有關部門的調查數據看,實際上無害化處理率大約只有35%.全國還有近一半的城市生活垃圾沒有經過有效處理,即使集中處理的,也還有15%左右遠未達到無害化處理的標準。大量的低標準的填埋處理方式,必將產生有害的滲濾液,對地下水、地表水造成嚴重污染;而且,填埋場產生的沼氣還曾發生過爆炸,是一大安全隱患。
278個城市未建成污水處理廠
在城市污水處理方面,盛華仁報告指出,全國還有278個城市沒有建成污水處理廠,已經建成的污水處理廠,有相當一部分因為管網不配套不能運行或不能滿負荷運行,有的地方雖然管網也配套了,但因收費政策不到位、運行經費沒有保障,污水處理廠只能開開停停。“希望使那些已經花了大量資金建起來的污水處理廠,從有名無實變為名副其實。”
■個案
松花江再度污染挑戰環保法律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兼秘書長盛華仁:有企業只顧自身利益犧牲環境和公眾利益
據新華社北京8月26日電(記者吳晶鄒聲文田雨)民眾搶水的恐慌再度出現在松花江支流污染曝光之后。“水、水、水”的驚呼敦促中國立法者重新審視環保立法。
全國人大代表、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夙生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張夙生對家鄉的水污染深表痛心。她說,中國應盡快制定針對環境污染的損害賠償法。在松花江污染事件中,沿江的居民由于單個的訴訟成本太高,而且過于麻煩而沒有向造成污染的吉林石化公司索賠。
“松花江兩岸上百萬人都因為飲水困難而增加了經濟負擔,同時也遭受精神損害。他們的權益受到侵害卻未能索賠,本身就是對環保立法的警示。”她說。
據介紹,一些在立法方面比較先進的國家往往都由政府負責出面統計民眾在環境污染中遭受的損失,幫助他們索賠并進行賠付協調。
“中國現行的環保法律比較注重行政處罰,但對民眾權益保護力度不夠。”她說。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兼秘書長盛華仁說,中國現行法律中確定的法律責任和處罰力度還不適應環境保護工作的需要,主要問題不是無法可依,而是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有些地方政府對環境保護重視不夠,對污染行為視而不見,放任自流,甚至實行地方保護;一些企業的環境法制觀念和社會責任意識淡薄,往往只顧自身利益,靠犧牲環境和公眾利益來換取暫時的企業效益。
盛華仁表示,將著手修訂水污染防治法、大氣污染防治法、同時抓緊制定循環經濟法。
■分析
環境污染老賬沒還又欠新賬
上半年10萬新項目有四成在土地征用、環境評估和審核程序上違法違規
上半年單位能耗上升0.8%,二氧化硫上升6.5%,化學需氧量(COD)上升4.1%,出現不降反升的情況,主要是因為我國環境污染的老賬沒有很好地還,同時又欠了新賬。
昨日下午,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召開新聞發布會,全國人大環資委主任委員毛如柏,全國人大環資委副主任委員、中國工程院院士錢易,全國人大環資委委員、中國科學院院士陳宜瑜負責回答了媒體提問。
上10萬項目40%違法
違規毛如柏分析稱,今年上半年,我國新上了大約10萬個項目,其中有40%的項目在土地征用、環境評估和審核程序上,不同程度地存在著違法違規的現象,有的縣級環保部門審批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執行率只有30%到40%.
毛如柏分別就二氧化硫和化學需氧量上升解釋,今年上半年,新上的燃煤機組裝機容量達到3200萬千瓦,但是同步進程運行的脫硫裝置只占一半。去年投產的燃煤機組裝機容量達到5500萬千瓦,安裝和運行脫硫裝置的也只有40%.同時,未采取任何脫硫措施的小火電裝機也達到了1000萬千瓦。
而化學需氧量排放中比較突出的行業,如造紙、飲食、化工和紡織等四個行業在今年上半年發展仍然較快。同時,城市生活污水排放中的化學需氧量又有了新的增加。
三峽水質尚未富營養化
全國人大環資委副主任委員、中國工程院院士錢易針對三峽水質問題表示,三峽水質未富營養化,但是目前三峽庫區的污染源控制做得還不夠。
錢易介紹,作為全國人大環資委工作的重點之一,三峽水庫建成以后,由于水流的情況和過去長江的水流情況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原來是一條急流,現在變成了一個水庫,就容易造成富營養化的污染。但到現在為止,庫區的水質還沒有出現這樣的狀況,只是在上游和“三河”支流已經出現了苗頭。
針對三峽水污染的其他問題,錢易表示,控制三峽的水質不至于污染和惡化主要是要做好污染源的控制,削減排到三峽水庫中的污染物。
根據檢查組檢查的結果,三峽庫區的污染源控制都正在做,但是都做得還不夠,所以還需要加大力度,比如說比較起來,三峽庫區也有一些地方比其他地區向前走了一步,比如三峽庫區的中小城市,甚至于鄉鎮,都在做污水處理的事情,但是還沒有做到位。
上下游補償機制正在探討
針對上下游生態補償機制的探索,毛如柏透露,中國目前正在積極探討一種補償機制。
毛如柏介紹,一般污染的地區是在下游,上游又恰恰是經濟不發達的地方,我們現在要求上游不要污染,污染了以后,再排下來,污染會進一步加重。這里面有沒有一個補償機制的問題?應該是有的。無論是政府,還是全國人大,都在研究如何建立一個比較好的補償機制。從現在國家財政轉移支付來看,在這里面能不能把補償機制的問題充分地體現出來?將來對不發達地區會是一個比較有力的支持。全國人大也在進一步地探討能不能把補償機制的問題納入到法律建設的過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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