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日前從中國國家環保總局獲悉,“十一五”期間(2006-2010)環保總局計劃制修訂1378項國家環境保護標準,比“十五”期間(2001-2005)制修訂的321項增加約3倍多。
根據國家環保總局制定并發布的《“十一五”國家環境保護標準制修訂規劃》,新制修訂的環保標準包括:國家環境質量標準7項,國家污染物排放(控制)標準121項,國家環境標準樣品109項,其他國家環境保護標準19項,國家環境保護行業標準1122項。
國家環保總局科技標準司助理調研員王明良接受新華社記者采訪時說,環保工作技術性非常強,作為國家環保科技三大工作之一,國家環境保護標準是環保主管部門管理、執法的依據和尺度,是企業強化環保意識的自我約束手段,因此對一個國家的環保工作有著重要意義。王明良說,未來五年環保標準數量激增有兩個原因:一是將原有大量單獨的環保產業標準統一納入環保標準,如環保產品技術要求和環境標志技術要求等;二是將“十五”期間大量科研課題成果產生的標準規范納入,如污染物總量控制和應急事故處理等。
據悉,“十一五”期間環保總局將加大行業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制修訂工作力度,特別是對重污染行業、產能過剩行業、高耗能、耗水、耗資源行業加快制修訂行業污染物排放標準,提高這些行業的環保準入標準,為污染防控工作提供技術支撐。
但王明良表示,目前環保標準的制修訂工作面臨著經費不足的緊迫問題,雖然從2005年起財政部劃撥的標準經費從400萬元/年提升至1400萬元/年,但比所需仍然相差一半多。
王明良還表示,中國除將一些國外先進的環保標準轉化引進,如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標準就基本借鑒歐洲,也正在積極地將自己的環保標準推向國際:“隨著經濟水平和技術水平的不斷提升,中國的環保標準和國外的差距會越來越小。”(白瀛 顧瑞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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