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家寶批示重在完善法制健全機制明確責任嚴格執法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總理溫家寶近日就2006年環保專項行動作出重要批示。溫家寶指出,重在完善法制,健全機制,明確責任,嚴格執法。國家環保總局、國家發改委、監察部、工商總局、司法部、安全監管總局、電監會等國務院七部門5月31日聯合召開電視電話會議,學習傳達溫家寶總理關于環保專項行動的批示精神,部署2006年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
會議要求,各地要認真貫徹落實溫家寶總理批示精神,深入扎實地開展環保專項行動,堅決打好“十一五”環境執法第一仗,切實解決危害群眾利益的突出環境問題,積極促進以保護環境優化經濟增長的歷史性轉變。
國家環保總局局長周生賢對2006年環保專項行動進行了部署。今年的環保專項行動要重點抓好四個方面的工作:一是集中整治威脅飲用水源安全的污染和隱患。要對飲用水地表水源一級保護區內的環境違法問題進行集中整治,取締保護區內所有污水排放口,清除
所有違規建設的碼頭、畜禽養殖場和垃圾堆放場,嚴格控制網箱養殖活動。要集中整治對飲用水源構成重大污染事故隱患的排污企業,重點整治長江、黃河、淮河、遼河、松花江等重點流域沿岸大中型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存在的環境安全隱患。
二是集中整治工業園區的環境違法問題。要對各類工業園區建設、管理中存在的環境違法問題進行全面清理。重點整治化工、冶煉、印染、造紙、制革、釀造和廢舊物資加工等工業園區的違法排污問題。
三是集中整治建設項目環境違法問題。要切實加大對建設項目環境管理的檢查力度。對2003年《環境影響評價法》實施以來的化工、冶煉、造紙、印染、公路等重點行業的建設項目,要進行重點檢查。
四是落實責任,確保整治效果。要完善部門聯動機制,充分發揮部門聯動優勢。對群眾反映強烈、影響社會穩定的突出環境問題,要掛牌督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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