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4月12日電 2005年全國二氧化硫排放總量為2549萬噸,超過總量控制目標749萬噸,比2000年增加了約27%。環保總局有關負責人在解釋影響二氧化硫控制目標完成的原因時說,能源消費超常規增長,導致二氧化硫排放總量失控是首因。
中國環境規劃院副院長鄒首民說,國家環保計劃中二氧化硫控制目標的確定是綜合考慮了《“十五”能源發展重點專項規劃》《煤炭工業“十五”規劃》和《電力工業“十五”規劃》等做出的。但是,“十五”期間,國民經濟保持年均9.48%的持續高速增長,高能耗、高物耗、污染重的粗放型經濟增長方式沒有得到根本轉變,對能源的需求量持續增加,“十五”期間的能源需求彈性系數實際達到1.6,是規劃預測的4倍。
據介紹,2005年全國的能源消費量達到22.2億噸標準煤,比2000年增長了55.2%,其中煤炭消費21.4億噸,增長了近9億噸,增加量超出規劃8倍;煤炭消費占到能源消費總量的68.9%,能源結構仍然以煤炭為主。同時,生產活動的整體技術水平較低,能源消耗量大,污染物排放量大。
鄒首民說,火電行業是二氧化硫排放的主要來源。2000年,我國火電裝機容量2.38億千瓦,消耗煤炭5.8億噸,到2005年,火電裝機容量達到5.08億千瓦,超過規劃約1億千瓦,消耗煤炭11.1億噸,增長了近1倍。能源消費的超常規增長和火電行業的快速發展是導致二氧化硫排放量增加的主要原因。
其次,鄒首民解釋說,脫硫項目建設滯后于總量控制要求也是一個原因。“十五”期間,火電行業的脫硫改造等重點工程項目進展不理想,計劃要求削減105萬噸二氧化硫的任務只完成約70%,脫硫項目的安排大大滯后于總量控制目標的需求。由于脫硫工作缺乏資金和政策支持,造成老機組脫硫建設緩慢和運行效率低下。
“電廠脫硫建設和運行工作中也存在一些問題。”鄒首民強調,在脫硫市場突然劇烈膨脹的情況下,市場運作不夠規范,造成脫硫工程質量難以得到有效保證,許多脫硫項目建成后無法正常運行。同時,由于脫硫設施在短時間內大量建設,維護和監督管理工作不到位,導致設施建成后效率低,故障發生率高,達不到應有的脫硫效果。(記者 顧瑞珍 陳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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