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環保總局、監察部27日在此間宣布,將聯合對牡丹江水櫛霉污染事件負有主要責任的黑龍江省海林市雪原酒業公司等企業違法排污問題進行督辦。
這是中國政府日前公布實施《環境保護違法違紀行為處分暫行規定》后,環保和監察部門首次聯合督辦環境違法案件。與此同時,兩部門還公布了其他三起環境違法案件,作為在2006年第一批聯合掛牌督辦案件。
監察部執法監察室副主任孫懷新指出,過去監察部和環保總局在查處環境違法案件中,由于缺乏有關法律規定,很難對涉案政府官員進行處罰,《暫行規定》的出臺解決了這一難題。
根據《暫行規定》,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對嚴重污染環境的企業事業單位不依法責令限期治理或者不按規定責令取締、關閉、停產,且情節嚴重的將被撤職;發生重大環境污染事故或者生態破壞事故,不按照規定報告或者在報告中弄虛作假,且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據介紹,黑龍江省海林市雪原酒業公司在未依法辦理環評審批手續的情況下,擅自擴建酒精生產項目,沒有配套治污設施。酒精生產過程中高濃度污水直排海浪河(牡丹江的一條支流)。
環保總局和監察部要求,海林雪原酒業公司等三家向牡丹江超標排污的企業必須依法實施停產,經省市環境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恢復生產。立即對基層政府出臺的投資優惠政策進行清理,發現限制執法的錯誤做法立即糾正,并追究責任。
這兩個部門公布的其它三起案件分別是:山西省忻州市所轄區縣出臺不符合環境保護法律法規規定的“土政策、土規定”問題;貴州、湖南、重慶三省(市)交界地區的錳污染問題;甘肅省榆中縣百美紙業環境污染問題。
為徹底解決掛牌督辦的環境違法問題,環保總局和監察部要求,必須堅決糾正各種“土政策、土規定”。凡是地方政府制訂或采取的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措施,一律予以糾正。拒不糾正的要追究有關地方政府領導責任。
去年11月松花江發生特大污染后,中國政府高度重視。國務院發布了《關于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環境保護的決定》,確定了未來15年以防治各類污染為重點環境保護目標,并要求各地各部門必須把環境保護擺在更加重要的戰略位置。
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也明確提出,2006年主要工作任務之一就是嚴格執行中央有關加強環境保護的決定,認真解決企業違法排污等破壞環境的問題。
此間觀察家指出,中國治理污染的關鍵是責任到人,打掉污染企業的保護傘。中央出臺的一系列措施給那些以犧牲環境為代價追求經濟發展的官員提出了明確的警告。“這四起掛牌督辦案件是今年監察部和環保總局聯合執法的第一步,兩部門還將公布新的聯合督辦案件,”孫懷新說。(新華網記者王敬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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