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衡水市種高村把水像土地一樣分配到農戶,并規定節約有獎、超用受罰,提高了村民的節水意識。這個辦法實施近一年來,全村農業灌溉用水比過去節約了30%多。水利部有關專家在現場考察后認為,這種做法走在了全國節水探索的前列,是井灌區節水的典范,值得在全國推廣。
種高村自去年9月起實施明晰水權的改革辦法,他們首先成立了農民用水者協會。該協會由全體用水戶直接參與,每戶出1名會員,5~10戶選出一名會員代表,全村共選出20名會員代表。在此基礎上,召開會員代表大會選出協會會長、副會長和執行委員會,執行委員會中有專門的會計,負責全村用水核算。
村用水者協會根據近幾年全村用水統計,請桃城區水務局協助核定用水額度。全村486人,1414畝耕地,核定年度用水42萬立方米。然后,村用水者協會根據每戶的人口、耕地、牲口、果樹等情況,把水分解到戶,發給每戶一個《水權使用證》,憑證用水。
村用水者協會還在村兩委領導和協調下,制訂了協會章程和機井管理、財務管理、水權交易管理、用水獎罰四項制度。其中水權交易管理制度規定,村民的水權可以自由交易,超用水戶可以向節余水戶買水;而用水獎罰制度規定,按照同等作物實際灌溉總畝數和灌水總量,計算出一輪次每畝作物灌水的平均數,以此為基數,在基數上下浮動5%范圍內不獎也不罰,用水戶可依次比照。在規定范圍內節水10立方米以內的,每立方米獎勵0.03元;超出規定范圍10立方米以內的,每立方罰款0.03元;獎罰比例依此類推。
種高村農民用水者協會副會長兼會計種興強說,據他統計,全村152戶,有25戶不獎不罰,72戶被罰款,55戶受獎。實施這一辦法以來,全村農業灌溉用水節約了13萬多立方米,比過去節省了30%多,節約電費3萬多元。(王貴鎖)
新華網2005年8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