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中華環保聯合會表示,國家環保總局及民政部等部門將對中國環保NGO組織(即非政府組織,我國習慣叫法是民間組織或社會團體)的現狀進行調查,并將對環保NGO的定義做出明確界定。
據了解,目前,在我國各個領域里開展各種公益活動的NGO組織總數大概有300萬家,但是在政府有關部門獲得合法登記注冊的,包括工商注冊在內不過30多萬家,也就是說只有十分之一的機構獲得了合法的認可,其他沒有得到法律認可。
有業內專家指出,正因為沒有合法的注冊,環保NGO組織在組織開展活動的過程中難免出現這樣那樣的問題,有些問題甚至給社會安定造成了嚴重影響。依法規范環保NGO組織已迫在眉睫。
據負責此項調查的中華環保聯合會的有關負責人介紹,此次調查就是為依法規范環保NGO組織打基礎。調查對環保NGO組織進行了明確界定,即必須符合三個原則,一是以環境保護為主旨;二是提供公益性或互益性社會服務,三是非贏利性的社會團體組織或通聯型行動網絡。這也就意味著背離了此三個原則的所謂環保NGO組織將有可能不再視為環保NGO組織。
這位負責人還介紹說,此次調查由國家環保總局、民政部、中聯部、中華環保聯合會組成領導小組,全面負責中國環保NGO現狀調研與能力建設項目的組織和領導工作。另外,此次調查得到了民政部、中共中央對外聯絡部的大力支持。
據悉,環保NGO組織現狀調查工作將在今年年底前完成。(郄建榮)
中新網 200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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