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環保總局環評司環評三處負責人李天威昨天表示,迄今為止,雖經環保總局不斷催促,但圓明園整治工程還未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環保總局已要求圓明園管理處限期提交環評報告。
李天威說,鑒于圓明園整治工程已引起全社會的高度關注,有其歷史與現實的特殊性,為維護國家環保法律的嚴肅性,為切實落實科學發展觀,也為了盡可能減少國家財產損失,環保總局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法的有關要求,已責成圓明園管理處在40天內限期提交環境影響評價報告。在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批準前,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法的要求,圓明園整治工程必須繼續停工,并承擔相應責任。
當記者問及圓明園管理處未提交環評報告的原因時,李天威說,據圓明園管理處反映,目前仍沒有環評機構愿意接手圓明園整治工程的環境影響評價。圓明園管理處也曾提出讓環保總局推薦環評單位,但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法的有關規定,環境影響評價只能由業主單位自行選擇有資質的機構,環保總局沒有權力指定環評單位。他表示,環保總局當然也會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向圓明園管理處提供有關環評單位資質等各類信息,給予他們力所能及的幫助。
■新聞回放
2005年3月28日專家呼吁,圓明園湖底防滲工程會破壞原有的生態環境,應立即停工,經媒體報道后引起社會軒然大波。
2005年3月29日市環保局調查圓明園防滲工程。
2005年4月1日市環保局下發停工令。
2005年4月13日“圓明園整治工程環境影響聽證會”在國家環保總局舉行,由于爭論激烈,防滲膜去留沒有定論。(黃建華)
北京青年報 2005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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