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環保、發改委、經委、財政、總工會、人事等6部門特對環保模范企業制定了優惠政策,鼓勵企業治理污染、清潔生產。這是記者昨日從省經委了解到的。
具體優惠政策如下:發改委、經貿委等部門對環保模范企業新改、擴建的環保項目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審批、優先立項;工會、人事等部門對環境保護模范企業在創建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有關人員,在評選省級以上勞動模范活動中優先考慮;財政、環保部門對環境保護模范企業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公平、平等擇優安排環保專項資金。
山西商報 200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