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很多人家里都有用舊的家電,過去在更新換代的時候,我們常常隨手把它扔掉或者賣給收垃圾的。也許用不了多久,這樣做就是違法的了,近日,國家發改委會同有關部門起草了《廢舊家電及電子產品回收處理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從現在起向社會公開征集意見,條例規定,廢舊家電不能隨便亂扔。
條例規定,廢舊家電應該交由有資質的處理企業進行處理。消費者應將廢舊家電交售給家電經銷商、售后服務機構或回收企業。記者在隨機采訪中了解到,絕大多數消費者對這一規定表示支持。
消費者:應該回收,因為現在(廢舊家電)挺多的,而且它也是一個污染。
消費者:這是好事。我們老百姓肯定應該支持,其實要是有這個政策,應該有一個收購的地點。
說到回收渠道問題,記者來到了國美電器西三環分店,據了解這里從一年前就已經開始進行廢舊家電回收了。自從開辦這項業務以來,每天都能回收四五臺舊電器,顧客都反映有這樣一個固定的回收點很必要也很方便,讓他們的舊家電有了個好歸宿。因此條例中明確規定,家電經銷商或者售后服務機構有義務回收廢舊家電,如果拒絕消費者交售回收廢舊家電,將有可能被處以十萬元以下罰款。
國美電器有限公司西三環分店門店經理馮春燕:這塊業務廠商一直在做,作為商家就是起到一個支持和配合的作用。
據了解,目前,我國家電社會保有量已經達到9億臺,報廢量2800萬臺,已經到了淘汰報廢的高峰期。
編后
其實對我們消費者來說,回收廢家電最重要的是渠道,就是我們把它交給誰才是合法的,而對廠家和經銷商來說,他們更關心的回收的錢由誰來出。當然,希望這筆錢不要又加到消費者頭上。
CCTV《第一時間》 200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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