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9月12日)記者從市環保局獲悉,為了加強對市內排污的生產企業進行有效管理,促使排污者改變落后的生產工藝,開發應用新的技術,減少污染物的排放,該局昨天向社會公布了排污收費標準。
據市環保局有關人士介紹,排污收費制度也稱征收排污費制度,它是指向環境排放污染物以及向環境排放污染物超過國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排污者,按照污染物的種類、數量和濃度,根據排污收費標準向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設立的收費機關繳納一定的治理污染或恢復環境破壞費用的法律制度,排污者排放污染物,損害和污染了環境,造成了外部不經濟性,所以應繳納排污費用以補償污染損害造成的經濟損失。
污水
1、污水排污費按排污者排放污染物的種類、數量以污染當量計征,每一污染當量征收標準為0.7元。
2、對每一排放口征收污水排污費的污染物種類數,以污染當量數從多到少的順序,最多不超過3項。其中,超過國家或地方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種類、數量和規定的收費標準計征污水排污費的收費額加一倍征收超標準排污費。
廢氣
1、廢氣排污費按排污者排放污染物的種類、數量以污染當量計算征收,每一污染當量征收標準為0.6元。
2、對每一排放口征收廢氣排污費的污染物種類數,以污染當量數從多到少的順序,最多不超過3項。
3、對難以監測的煙塵,可按林格曼黑度征收排污費。每噸燃料的征收標準為:1級1元、2級3元、3級5元、4級10元、5級20元。
固體、危險廢物
1、對無專用貯存或處置設施和專用貯存或處置設施達不到環境保護標準(即無防滲漏、防揚散、防流失設施)排放的工業固體廢物,一次性征收固體廢物排污費。每噸固體廢物的征收標準為:冶煉渣25元、粉煤灰30元、爐渣25元、煤矸石5元、尾礦15元、其他渣(含半固態、液態廢物)25元。
2、對以填埋方式處置危險廢物不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危險廢物排污費征收標準為每次每噸1000元。
相關處罰規定
排污者未按照規定繳納排污費的,由各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依據職權責令其限期繳納,并從滯納之日起加收滯納金。逾期拒不繳納的,處應繳納排污費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并報經人民政府批準,責令其停產停業整頓。(記者姜艷秋)
《今晚報》 200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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