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東省副省長趙克志就該省二氧化硫污染防治做出批示,明確指出二氧化硫污染治理的形勢嚴峻,任務艱巨,明后兩年缺電加劇,燃煤電廠建設問題必然突出,要求各有關部門在正視形勢和問題的基礎上,深入研究治理大氣污染,提出切實可行的政策措施,逐步實施。
山東省是全國二氧化硫和酸雨控制重點區域,去年全省二氧化硫排放量達183.6萬噸。為此,該省加大二氧化硫污染防治工作力度,組織編寫了《山東“兩控區”二氧化硫污染防治“十五”實施計劃》,召開了重點流域區域污染防治工作會議,將二氧化硫削減指標明確落實到市、縣和企業,加強對電力企業的指導,加快電廠脫硫工程的建設力度,推動了全省二氧化硫污染治理工作的進展。但由于缺乏有效的激勵和約束機制,國家有關電力集團公司脫硫計劃與地方治污要求不一致,部分脫硫項目進展滯后,環保部門對發電企業排放二氧化硫的監控手段薄弱,全省二氧化硫排放量居高不下。
針對副省長趙克志的批示,山東省立即采取措施,對“兩控區”內二氧化硫“十五”重點治理項目進展情況進行了調查,對未開工項目和城市空氣質量情況進行了通報,研究了具體的措施和意見。要求各市進一步加大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力度,在全省實行最嚴格的二氧化硫排放總量控制制度,按照“十五”期間分配的二氧化硫排放總量指標,對各個火力發(熱)電廠發放排污許可證,明確其允許排放量和削減量。嚴格控制新、擴、改建火力發電項目,對沒有二氧化硫排放總量指標的,不批準新建電廠;擴、改建的必須對其現役機組建設脫硫設施、削減總量或淘汰本企業小機組,騰出指標用于新機組建設。鼓勵清潔能源發電機組、潔凈煤燃燒技術發電機組的發展。對沒有按兩控區“十五”計劃上脫硫設施的電廠,停止審批其所屬電力公司的新、擴建電廠項目。“十一五”期間,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該省將根據當地允許的環境容量,運用排放績效方法核定分配電廠的二氧化硫總量指標。
為了促進發電企業治理二氧化硫污染,山東省正在研究制定鼓勵電廠建設脫硫裝置的有關政策,建立健全環境保護資金籌措機制,引導民間、國際等多渠道對重點二氧化硫污染治理項目投資。加快環保監控能力建設,建立省、市二氧化硫在線監控網絡。“十五”期間現有重點二氧化硫污染源特別是100MW以上火電機組實行在線監測,并與環保部門聯網。在2005年年底前,設區城市要逐步實現二氧化硫重點污染源監測和環境空氣質量監測數據采集自動化和數據傳遞網絡化。建立環境空氣污染預警系統,實現實時監管和預報。對超過排放濃度標準和排放總量的單位,依法責令其限期治理,并進行處罰。對未按時完成脫硫計劃的發電(熱)廠,要追究其主要負責人的責任。對已上脫硫設施擅自停運的,堅決依法查處。同時逐步推行二氧化硫排放權交易制度,在實行總量控制和排污許可證制度的基礎上,開展排污企業間二氧化硫排放指標有償轉讓。對完成脫硫設施建設并能穩定運行的電廠,鼓勵其優先交易騰出二氧化硫排污權,以降低其脫硫成本。 (記者 周雁凌 見習記者 季英德)
中國環境報 200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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