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汪紀戎今天上午在北京說,全國環境監察系統今年對全國的城市污水處理廠運行情況開展了一次專項檢查,被檢查的532座污水處理廠中,有275座非正常運行,占51.7%。其中出水水質超標的111座,占20.9%;還有一些廠隨意堆放污泥,造成二次污染,污水處理廠本身卻成為污染源。
據悉,這次專項檢查只是國家環保總局、國家發改委、監察部、國家工商總局、司法部、國家安全監管局六部門聯合開展的2004年“全國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中的一部分內容。今天上午,此次“環保專項行動” 在國家環保總局召開了第一次新聞發布會,汪紀戎副局長通報了專項行動啟動以來的進展情況。
據汪紀戎介紹,截止6月30日,全國已出動環境執法人員31萬人次,檢查企業14余萬家,立案查處環境違法問題8366件,已結案的3793件。其中違反國家產業政策的高污染、高能耗企業1929家,占23.1%;違反建設項目環保管理規定的2671家,占31.9%;超標排放污染物的2884家,占34.5%。工作力度較大、檢查企業數量較多、信息報送及時的省、市依次是浙江、江蘇、河北、河南、山西、福建、吉林、安徽、陜西、北京、貴州、重慶。
汪紀戎說,為落實曾培炎副總理關于“將城市污水處理廠作為專項整治的一個重要內容,污水處理廠不能成為企業違法排污的‘避風港’、‘保護傘’”的要求,根據國務院六部門《環保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方案》的總體部署,全國環境監察系統對全國的城市污水處理廠運行情況開展了一次專項檢查。檢查的情況顯示,275座非正常運行的污水處理廠中,43座基本沒有正常運行,占8.1%;運行負荷不足30%的121座,占22.7%;出水水質超標的111座,占20.9%,平均超標天數為152天。
她指出,檢查中發現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五個方面:
一是城市污水處理廠的運營缺乏有效約束機制,環境監管難到位。已建成的532座污水處理廠中,僅有52座實行了市場化運營,90%仍由政府包辦。306座污水處理廠未按規定安裝在線監測裝置。
二是污水收集管網建設滯后,雨污不分、生活和工業污水不分,使污水處理廠系統的整體效率低下。已建成的532座污水處理廠,年設計處理能力為145.6億噸,而實際處理量為95.9億噸,僅為設計處理能力的65.9%。其中192座污水處理廠因收集管網不配套難以正常運行,占36.1%。
三是污水處理收費標準低,征收不到位。已建成的532座污水處理廠,340座已征收污水處理費,但實際收費額僅為0.26元/噸污水。
四是部分工業企業以已繳納污水處理費為由,超標、超總量排污,而城市污水處理廠難以接納,卻成為企業違法排污的“保護傘”、“避風港”。已運行的489座污水處理廠中,進水COD濃度超過400mg/l的占40%,有的進水COD超過1000mg/l、總氮超過200mg/l、總磷超過100mg/l。超標排污的111座污水處理廠中,總磷、總氮超標的占60%以上,成為主要的污染因子。
五是污泥無害化處理能力嚴重不足,存在污染隱患。
汪紀戎表示,下一階段環保專項行動將進入全面整頓階段。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把城市污水處理廠超標排污、污泥二次污染等問題作為整治重點,實行掛牌督辦,明確責任單位、整改辦法、解決時間,限期解決。要嚴格按照《水污染防治法》的規定,對污水處理廠加強環境監管,認真執行排污申報制度,在2004年底以前完成在用污水處理廠的排污許可證發放工作,各污水處理廠都要按要求安裝在線監測設施,并嚴格按照《排污費征收使用管理條例》的規定依法足額征收排污費。此外,要狠抓對環境違法大案要案的查處。督促各地公開查處一批典型環境違法案件,關停一批違反國家產業政策的重污染企業,取締一批屢查屢犯的環境違法企業,解決一批嚴重危害群眾健康的突出環境問題。
她還透露,國家環保總局6月22日公布了淮河流域52家企業違法超標排污、17家污水處理廠運行不正常以后,又下達了環境監察通知書。要求依法對嚴重超標排污企業停產整頓,并對城市污水作為排污者加強監管。目前,沿淮四省正在落實整改措施,結果將于7月15日前上報環保總局。環保總局將根據監察通知書的要求,對四省督辦情況進行跟蹤。環保總局還計劃于7月中下旬組織沿淮四省環保局對此次暗查問題的整改情況進行互查,并借此加強四省的了解、溝通,增加團結治污的信心和決心。(韓琳)
中國網 2004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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