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國際金融危機影響,去年下半年以來,我國一些中小企業生產經營困難。為解決中小企業遇到的困難,中央財政依據《中小企業促進法》等法律、法規,先后制定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一是安排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專項資金,積極促進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產業升級、市場開拓和自主品牌建設,改善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環境;二是實施面向中小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減輕中小企業稅收負擔;三是發揮政策引導作用,鼓勵信用擔保機構、創業投資機構、金融機構為中小企業融資創造更加有利的條件,努力改善中小企業融資環境;四是制定有關財務會計制度,規范中小企業的財務會計行為,提高財務管理水平。上述政策的實施,為中小企業化解經營風險、提升綜合素質和增強競爭活力提供了有力幫助。
努力緩解中小企業經營壓力
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中央財政及時采取措施,努力緩解中小企業經營壓力。主要包括:一是加大資金扶持力度,重點支持信用擔保機構開展中小企業貸款擔保業務;二是多次提高部分產品的出口退稅率,使涉及相關產品的廣大中小企業得到實惠;三是及時出臺辦法,明確中小企業不良貸款處置辦法,增強金融機構化解不良資產的能力,同時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中小企業的貸款投放力度;四是清理行政事業性收費,減輕企業和社會負擔。這些措施實施以來,成效已陸續顯現。
2008年,為應對國際金融危機對我國中小企業的巨大沖擊,緩解中小企業融資瓶頸,中央財政在年初安排2億元擔保業務補助資金的基礎上,下半年進一步追加安排10億元,資助了330家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中央財政擔保業務補助資金政策顯示出較強的示范效應,地方各級財政紛紛進一步加大了對中小企業政策扶持力度。據統計,2008年下半年,安徽、江蘇、廣東等15個省份財政部門共增加支持中小企業的各項資金約100億元,重點用于支持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以及鼓勵金融機構增加中小企業貸款規模等方面。地方財政在效仿中央財政補助資金政策的基礎上,還因地制宜探索實施了準備金補助、業績獎勵、風險補償等多種扶持方式。如江蘇省出臺了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增資補助辦法,安排2億元補助資金,帶動了93家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新增注冊資本38億元;江西省試行了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管理平臺的孵化融資模式。與此同時,部分地方財政出資設立了中小企業信用再擔保機構,以發揮其增強信用和分擔風險的功能。
推進中小企業信用擔保
目前,由于中小企業資產規模較小、經營管理能力較弱、資信等級不高,商業銀行出于強化風險控制、降低管理成本等要求,加之缺乏有效的中小企業信貸激勵機制等,更青睞將資金投放于大型企業,致使中小企業獲取銀行貸款的規模十分有限,中小企業融資難與銀行放貸難的問題同時存在。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通過信用保證的方式,為中小企業與銀行之間架起了一座資金融通的橋梁。
一方面,信用擔保有利于銀行控制風險、降低管理成本、擴大對中小企業的信貸規模。管理規范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具有嚴密的風險管理措施,在擔保對象的準入門檻、融資擔保規模的控制、反擔保措施的落實、擔保運作程序等方面,均有明確的管理規程,并在工作中嚴格執行。信用擔保介入中小企業貸款業務后,將從道德、財務、市場、政策、過程等方面對受保中小企業、企業業主和主要經營者實施全方位的考核和監控,與銀行注重企業財務報表、嚴格考核企業財務風險的信貸管理體系形成優勢互補,提高了對信貸風險的防范水平。同時,信用擔保的參與,增加了風險承擔者,并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貸款管理成本,有利于增強銀行貸款的信心,擴大對中小企業的貸款規模。
另一方面,信用擔保有利于提高中小企業信用等級和融資能力。經營規范、運作專業、社會公信力強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具有較強的風險識別、控制和化解能力,協作銀行對其具有較高的信任度。因此,由上述機構提供信用擔保,將為中小企業貸款起到信用加級的作用。此外,擔保機構除為受保企業提供融資擔保服務外,通常發揮其信息量大、人才多的優勢,為中小企業提供市場、技術、質量、財務、信用等方面的咨詢和指導,有利于促進中小企業增強信用意識、規范管理、開拓市場,實現可持續發展。在此條件下,中小企業的融資能力也將大大提高。
提高政策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今后,中央財政將重點從“加大資金扶持、減輕收費負擔、疏通融資渠道、拓寬市場空間”等方面入手,努力緩解國際金融危機對我國中小企業的不利影響,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
資金政策方面,中央財政將繼續發揮引導作用,加大對中小企業的資金扶持力度,突出工作重點,提高政策的針對性和有效性。一是積極落實《國務院關于發揮科技支撐作用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意見》,加大對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的支持,扶持和壯大一批具有創新能力和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中小企業,繼續推進創業投資引導基金試點,努力改善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環境。二是圍繞十大產業調整和振興規劃及《國務院關于做好當前經濟形勢下就業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大力支持中小企業結構調整、產業升級、專業化發展,為大企業提供協作配套產品,帶動社會就業,積極開拓國內和國際市場。三是進一步完善相關扶持政策,積極鼓勵具備較強服務能力的公共服務機構為廣大中小企業服務,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為中小企業的創辦設立、經營管理、技術創新、開拓市場等提供公益性、專業化和社會化服務。
在為中小企業減負方面,財政部正會同有關部門全面清理涉及煤炭生產和流通的收費、基金,準備取消各部門、地方違反國家收費和基金管理規定擅自征收的各類收費、基金等,并對擬保留的收費、基金項目進行規范,對征收標準過高的將適當予以降低。
與此同時,相關部門正研究制定中小企業政府采購政策,以拓寬中小企業市場空間。在這方面,中央財政將借鑒國際經驗,結合我國實際情況,制定完善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的具體政策措施,鼓勵優先采購中小企業產品。同時,加大宣傳和培訓力度,幫助更多的中小企業參與政府采購并獲得政府采購合同,切實提高中小企業的中標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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