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這樣那樣的各行政、執法單位的諸多不合理的收費和罰款,很多私營企業和個體戶根本不敢創業,辦起了工商戶和企業也要苦于應付種類繁多的交費。”中央黨校研究室副主任周天勇對記者說。
在他眼里,扭曲的體制下產生的各種收費,已經成為了抑制個體、微型和中小企業創業發展的最大制約因素。
中共中央統戰部、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中國民(私)營經濟研究會在2006年組織了“2006年中國第七次私營企業抽樣調查”。該調查旨在了解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非公經濟36條”落實情況。而調查結果顯示,“政府監管方式和收費行為”已經成為了被調查企業“認為最不滿意的兩大問題”之一。
數據顯示,私營企業額外承擔著“除企業稅收外的各種收費、各種攤派以及公關招待費”等三項支出,而為這三項支出所負擔的費用已經相當于企業利潤的1/3。“而個體戶所繳納的費用比重要還要高,甚至達到2/3左右。”
據周天勇介紹,“向管理對象收費和罰款,收支兩條線”是目前工商管理系統行政和執法和經費來源體制。而在目前的工商管理系統中,全省市縣工商管理系統總是會被下達口頭的收費任務。“省財政對工商管理部門潛規劃上下達收費任務,而所收繳上來的錢將會作為后者的行政管理經費。‘超收獎勵、罰款分成’的激勵措施已經成為了一條彼此心照不宣的‘潛規則’”。按周天勇的話說,工商管理部門的行政收費,在一些地區,財政撥付給工商的要比工商所收的少,形成工商系統省以下垂直管理后的省收費盈余機構,像工商和質監已經淪為一些省級財政的“斂財工具”。
在這種“收支兩條線”體制的刺激下,直接產生的結果便是工商管理部門的惡意執法以及在管理上對個體戶的“吃拿卡要”。周天勇介紹說,“目前一個個體戶往往要面對來自30多個城管、質監、衛生防疫、交通行政等機構的收費,而向個體、微型和中小企業征收的錢,被用于相關機構辦公設施和辦公經費、職員的工資福利獎金等。”
因此,周天勇強烈呼吁和建議,1、像工商這樣的行政和執法機構,其行政和執法應當與其部門利益相分離,與收費相分離;2、工商系統控制人員編制,只出只退不進或者少進,精簡機構和人員,從嚴核定朵機構和人員編制;3、工商行政管理系統,應當由各級財政全額撥款200億元左右進行供養,廢除他們“向管理對象收費和罰款,收支兩條線”的經費籌集和運作體制;4、對西藏、新疆、青海、寧夏和貴州等省區的工商系統,由于其財政困難,由中央財政轉移支付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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