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報12月19日訊(記者魏巍)記者今天從省教育廳獲悉,2008年全國招收碩士學位研究生考試將于2008年1月19日、20日舉行。被錄取的新生經本人申請和招生單位同意,可以保留入學資格,參加工作1至2年再入校學習。
初試科目為:1月19日上午,政治理論;1月19日下午,外國語; 1月20日上午,統考數學或一門業務課;1月20日下午,業務課。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在1月21日進行。復試時間、地點、科目、方式由招生單位自定。復試一般在2008年5月上旬前結束。
錄取時,參加統考、MBA聯考和法律碩士聯考考生可被錄取為定向或非定向碩士生,也可被錄取為委托培養或招生單位自籌經費碩士生。參加單考的考生,只能被錄取為回原單位的定向培養碩士生或委托培養碩士生。招收定向培養、委托培養及自籌經費碩士生均實行合同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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