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不合格者不錄取
在研究生招生復試中,教育部要求加強對考生綜合素質和能力的考察。其中包括思想道德品質、人文素養、心理健康狀況、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協作性舉止、表達和禮儀等。其中,心理測試只作為一種參考,測驗分數也不會計入復試總成績,但是測評不合格者將不被錄取,并且在同等條件下,心理素質好的學生將被優先錄取。
“這是因為,只有心智健全的人才能成為對社會有用的人才。”張守連老師講,心理素質屬于綜合素質的一個表現方面,那么也就是說,考官可以通過心理測試,更直觀地去了解和考察學生的綜合素質。心理測試實際上是考察學生能否具備良好的心理素質面對研究生的生活,如果學生的心理素質很低,不能夠面對研究生學習和科研中的困難和挫折,那么他復試成功的幾率就不會很大。
據張守連老師介紹,復試工作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保證生源質量的基礎環節。因而國家深化了碩士研究生復試改革,強化了復試的地位和作用,復試成績占總成績的權重也大大提高,達到30%-50%。同時,提出了更加科學的考核體系,考察的范圍也更加寬泛,不僅是專業素質,而且包括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發展潛力、創新精神和能力等綜合素質。除此之外,考試的形式根據學科特點更加多樣化,有筆試、面試、實踐或實驗能力考核和心理測試等,體現了復試對高等教育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的導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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