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學二00七年碩士生復試、錄取工作公告
一、復試問題
1、復試分數線
2007年碩士生的錄取工作繼續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繼續按學科門類劃復試基本分數線(附件1:南京大學2007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基本分數線)。
2、復試辦法
復試是進一步考察考生是否符合碩士生培養要求的重要環節,該環節主要是加強對考生專業素養、科研能力、創新精神、綜合素質和思想品德的考核。有關復試組織、差額比例、復試形式、計分方法等問題參見《南京大學2007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復試辦法》(附件2)。
3、復試名單及復試時間
復試名單由研究生院、報考院(系)、學校紀委聯合確定(預計3月26日確定),復試時間原則上在4月3-6日(具體時間由各院系確定)。請有關考生及時與報考院(系)聯系,并留心報考院(系)的網頁。
4、復試驗證、成績核查、信息核對
復試前,由報考院(系)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成績核查、信息核對。未經報考院(系)資格審查、成績核查、信息核對的考生,一律不得參加復試。
應屆本科畢業生須攜帶準考證、身份證、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套,復印件上須寫明考生編號、報考專業)、在校歷年學習成績表復印件(由所在學校教務部門提供并加蓋公章);非應屆本科畢業生須攜帶準考證、身份證、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套,復印件上須寫明考生編號、報考專業)、在校歷年學習成績表復印件(由考生檔案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提供并加蓋公章)。
請考生認真核對本人以及本人檔案所在單位的通訊地址(包括郵政編碼、門牌號碼等),用于接收入學通知書、自酬經費、委托培養、定向培養協議書或調檔函。
5、復試體檢
復試階段,考生須進行體格檢查。請各位考生帶本人一寸近照一張,到南京大學醫院(南京大學鼓樓校區正大門東側50米)領取體檢表(體檢表須貼本人照片,并經醫院蓋章,否則,體檢無效)并體檢。體檢時間:4月4—5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體檢當日飲食必須清淡。少數因特殊原因需要調整體檢時間的考生可直接與南京大學醫院防保科聯系(025-83594470)。不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者及弄虛作假者,一律不得錄取。
6、復試費用
考生復試期間的食宿費、差旅費、體檢費等一律由考生自行解決。
二、錄取問題
1、調檔政審
對擬錄取為非定向或自籌經費碩士生的考生,所在單位要提供人事檔案及政審意見(預計4月中下旬)。凡擬錄取的考生應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有理想、有道德、有紀律。凡參加邪教組織者,不得錄取為研究生。
2、簽定協議
擬錄取名單確定后,研究生院要與自籌生、委培生、定向生簽定協議書,完善錄取手續。
3、調劑錄取
教育部的復試基本要求公布后(預計4月初),可以辦理調劑手續。符合全國最低復試基本要求(按第一志愿報考門類)、沒有被我校錄取的考生,可以轉第二志愿。考生調出專業初試成績必須符合調入地區該專業的進入復試的基本分數要求。調入專業與調出專業必須是統考科目基本相同的同一或相近專業(一般要求統考課相同,業務課相同或相近)。
調劑程序如下:
(1)考生持本人初試成績單和個人資料,聯系接受調劑生的招生單位;
(2)接受調劑生的招生單位審核材料,決定是否通知其復試;
(3)接受調劑生的招生單位安排復試,及時給出復試結果,通知考生是否擬錄取;
(4)第一志愿報考單位根據考生的調劑申請書或接受調劑生的招生單位的公函,寄出初試試卷等報考材料;
(5)招生單位最后審查。
4、保留入學資格
鑒于保留入學資格考生算今年的招生計劃和招生規模,我校除留校師資、支邊、支教考生以外,原則上不再同意保留入學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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