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關于報考人員違紀違規處理
報考人員應當遵守招考的有關要求,服從公務員主管部門、公務員考試機構和招錄機關的安排。對違反規定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責令改正、考試成績無效、取消錄用、五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終身不得報考公務員等相應處理。違紀情節嚴重的,由公務員主管部門或公務員考試機構向報考人員所在單位(學校)通報,追究其相應責任。
十二、關于考試輔導教材
1、是否有指定的公務員考試教材和培訓班?
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從未指定任何單位和個人編寫有關公務員考試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舉辦有關公務員考試的培訓班。社會上凡稱與本次考試相關的復習教材、培訓班、網站、上網卡等,誤導報考人員的,均與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無關。
2、報考人員如何備考?
報考人員可仔細閱讀《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0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大綱》,準備考試。
十三、關于《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0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的適用范圍
《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0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僅適用于此次2010年度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公務員招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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