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報考
(一)報名時間及方法。
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網上付費、網上打印報名表和準考證,不受理現場報名),時間為2007年9月28日10:00至2007年10月7日17:00。具體程序和方法,登錄深圳市考試指導中心網站(網址見本公告第九條)查詢。
(二)報名注意事項:
1.每人限報考一個職位;
2.嚴格按照職位要求報名,個人條件與報考職位要求不符的,筆試成績無效,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負;
3.考生所留的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確保能夠及時聯系。
四、筆試
(一)筆試科目及內容。
1.筆試科目為《綜合知識與職業能力測試》(一般類)一科;
2.筆試內容及大綱可登錄深圳市考試指導中心網站查詢,咨詢電話:0755-83776655。
(二)筆試時間。
網上打印準考證時間:10月11—12日10:00后登錄市考試指導中心網站打印。
筆試時間:10月13日上午9:30~11:30;
(三)筆試地點。
見準考證或者到考試中心現場查詢,深圳市考試指導中心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振華路100號深紡大廈C座2樓。
(四)筆試組織。
筆試由市人事部門委托深圳市考試指導中心統一組織。考生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兩證缺一不可)直接參加筆試。市人事部門不組織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訓。筆試合格線由市人事部門統一劃定。
(五)成績公布。
筆試成績及合格線將于10月17日下午16:00之后在網上公布。
五、資格初審
(一)時間:10月18—19日,上午9:00—下午5:30。
(二)地點:深圳市民政局18樓會議室(深圳市筍崗東路12號中民時代廣場A座18樓)。
(三)初審辦法。
對筆試合格的考生,依筆試總成績分數高低排序,各職位根據擬聘用名額的3倍確定進入資格初審人選,其他筆試合格考生為資格初審遞補人選。若某職位筆試合格的考生人數少于擬聘用名額3倍,則該職位所有筆試合格人員都列為進入資格初審人選。
為及時通知遞補人選進行資格初審,要求筆試名次在擬聘用名額5倍范圍內的所有考生均須在資格審查指定時間之前到資格初審現場等候,直至所報考職位資格初審結束。考生未能在指定的時間和地點接受資格初審的,視為自動放棄。
進入資格初審人員,經審查合格的,確定為進入面試人選;審查不合格的,不得進入面試,并按同一職位筆試總成績由高至低的順序,從遞補人選中依次遞補進行審查。
(四)須提供的材料:
注意:所提供的材料均須驗原件留復印件
1.應屆畢業生:
(1)基本材料:
報名表、筆試準考證、身份證、畢業生推薦表(函)(加蓋學校“畢業生分配辦公室”或“學生就業指導中心”或“學生處”公章,研究生的推薦表加蓋“研究生院<處>”的公章亦可)、院系推薦意見(推薦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績單、畢業證、學位證、職位條件要求的其他詳細證明材料。
(2)應屆畢業生有以下情形的提供相應材料:
A.深圳院校和深圳生源2007屆畢業生可以不提供畢業生推薦表及成績單,但需提供畢業證和學位證;
B.2006、2007屆市外戶籍畢業生檔案仍留在學校按畢業生報考的,須提供與學校簽定的暫緩就業協議書或畢業生分配部門開具的暫緩就業的相關證明;
C.軍隊院校地方班畢業生報考畢業生職位的,需提供就讀院校出具的在地方班就讀的證明。
2.社會人員:
報名表、筆試準考證、身份證、戶籍本(非深圳戶籍人員不須提供)、學歷及學位證書、計劃生育情況調查表(在市人事局網站http://www.rsj.sz.gov.cn職員與雇員管理/業務表格下載。該表在資格初審時如來不及提供的可暫不提供,但必須書面保證未違反計劃生育政策,最遲應在辦理備案手續時提供該表,否則取消聘用資格)、職位條件要求的其他詳細證明材料。
3.無論應屆畢業生或社會人員,有下列情形的,均須按要求提供相應材料:
(1)歸國留學人員資格初審時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尚未取得《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可以憑深圳市引進國外智力辦公室出具的《出國留學人員資格證明》接受資格初審;已畢業尚未領取畢業證書的,須提供我國駐外使領館出具的學歷證明或學習證明;所有歸國留學人員通過考試、體檢和考察后,必須憑《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辦理聘用手續;
(2)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的,按國內院校畢業生報考,資格初審時須提供國內院校出具相應的證明。屬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國外學位的,辦理聘用手續時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
(五)有關要求:
(1)報考人員所提供的初審材料必須齊全且保證真實,如材料不齊或弄虛作假,不得進入面試;
(2)考生須本人按時到現場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合格的,由深圳市民政局現場發放面試通知書;
(3)資格初審只是對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審查,最終以市人事部門辦理聘用手續時的審查結果為準。
六、面試
(一)面試時間及地點:
面試時間及地點由深圳市民政局自行確定并通知考生(見面試通知書)。
(二)面試形式及面試組織。
面試由深圳市民政局組織實施,試題委托深圳市考試指導中心命制,面試的具體形式見面試通知書。
考生憑筆試準考證、面試通知書及身份證參加面試(三者缺一不可)。
(三)體檢人選的確定。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面試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試總成績。各職位依考生總成績高低順序,按照以下方法確定體檢人選:
A代表該職位進入面試人數,B代表該職位擬聘用人數,C代表該職位進入體檢人數。
1.A≥3B,則C=B(A>3B是指末位考分并列的情況);
2.若A<3B,則C=(A+2)/3取整數位(不實行四舍五入);同一職位只有1人或2人參加面試的,第一名考生總成績須達到60分才能確定為體檢人選。
同一職位由于總成績相同難于確定體檢人選的,在擬聘人數范圍內依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最終體檢人選。
入圍體檢人員名單由深圳市民政局另行通知。
七、體檢、資格復審、考核和公示
(一)體檢。
取得體檢資格的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張,按時參加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
體檢時間及體檢醫院均由深圳市民政局另行通知。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二)資格復審及考核。
體檢合格的考生,由深圳市民政局在體檢結束的15天內完成資格復審和考核。
考核內容為擬聘人的德、能、勤、績、廉以及適應所報考職位的相關情況。考核不合格的,報市人事部門審定,審定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三)公示。
經考試、體檢、資格復審和考核合格的擬聘人員,由深圳市民政局將擬聘人員名單在網上公示7天。
八、聘用
擬聘人員經公示,沒有投訴或經查投訴不實或投訴屬實但不影響聘用,且不違反《深圳市事業單位職員管理辦法(試行)》(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37號)文件關于聘用、回避等有關規定的,由深圳市民政局在公示結束的三個月內,向市人事部門申報,辦理聘用備案手續。
九、其他事項
(一)此次招考最高年齡的計算均截止到2007年10月30日,最高年齡30歲指1977年10月30日之后出生。
(二)2007年畢業且已分配派遣的畢業生報考入圍的,在辦理聘用手續時須自行到有關單位辦理改派手續。
(三)我市人事部門引進市外社會人員原則上要求應聘者具備正式國家干部身份。干部一般指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后經組織人事部門派遣的人員。干部身份不必提供證明,資格初審時由審查單位對考生提供的材料進行綜合審查判定,備案時再由市人事部門對個人檔案、材料進行復審后最終判定。
(四)對在招考過程中違反我市職員招聘規定及本公告規定的單位及應聘者,將按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五)招考查詢網址如下:
1.深圳市人事局網站:http://www.rsj.sz.gov.cn
2.深圳市民政局網站: http://www.szmz.sz.gov.cn
3.深圳市指導指導中心網站:
http://www.testcenter.gov.cn
十、本公告由深圳市民政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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