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昨日召開的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上,《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辦法(草案)》一審修改稿提交審議。草案新增條款規定,教師的平均工資水平應當不低于當地公務員的平均工資水平。
草案修改稿還規定,在城市新區建設居民住宅區,或者在舊城區成片建設居民住宅,當地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按照規劃要求建設學校,并與居民住宅同時投入使用。在舊城區分散建設居民住宅,預計入住的適齡兒童、少年人數明顯超過當地義務教育學位容量,需要調整學校設置規劃的,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辦理規劃許可前應當告知教育行政部門。學校設置規劃調整前,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不得許可建設居民住宅。
針對當前備受關注的校園安全問題,草案修改稿還充實了保障學校和學生安全的內容。明確學校應當加強管理、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培養學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救能力。學校用于接送學生的車輛應當符合國家的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學校用于接送學生車輛的管理。 (記者 唐薇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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