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本科招生實現“三結合”
高等學校普通本科招生以統一入學考試為基本方式,結合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對特長顯著、符合學校培養要求的,依據面試或者測試結果自主錄取;高中階段全面發展、表現優異的,推薦錄取;符合條件、自愿到國家需要的行業、地區就業的,簽訂協議實行定向錄取;對在實踐崗位上作出突出貢獻或具有特殊才能的人才,建立專門程序,破格錄取。
【解讀】
錄取成績權重自主確定
新京報:綱要提出,普通本科招考以統一入學考試為基本方式,也要結合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怎樣結合?由各地自己把握嗎?
張力:可能會有一個可參考的制度辦法,但最終學校怎么參考,其中權重有多大,可能會由錄取學校事先跟教育行政部門來確定,否則隨便錄取學校來定一個規則,那就有悖于整個多元錄取機制在省級統籌下運作的初衷。但這些也要在試驗中取得經驗。一般而言,學業水平考試和非選拔性考試可以由考試機構來測評,也可以由省里機構組織,也可能由學校來組織。
考試招生制度改革要點
1逐步形成新的考試招生制度;
2成立國家教育考試指導委員會;
3完善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為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提供更加科學的依據;
4完善國家考試科目試題庫;
5探索有的科目一年多次考試的辦法;
6逐步實施高等學校分類入學考試;
7建立健全多元錄取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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