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劉昊)類似“北大方正”、“清華同方”這種“學校名+企業名”的名稱,年底前將從高校校辦企業的標牌中徹底消失。記者日前從教育部獲悉,年底前,學校校企將依法取消學校冠名。此外,校級領導也將在上半年從直屬高校校辦企業領導班子中全部撤出。
日前,教育部要求72所直屬高校今年加強高校企業規范管理和運營,采取措施應對金融危機,防范風險。
根據教育部的要求,今年,各校全民所有制企業數量至少要減少一半;今年6月底前,目前具備條件、但尚未組建資產公司的9所部屬高校必須組建完成資產公司;年底前,各高校應至少將學校投資的70%以上企業的資產劃轉到資產公司。
今年上半年,各高校校級領導將全部撤出除資產公司以外的所有學校企業的兼職,在資產公司兼職的校領導不得領取薪酬;除作為技術完成人外,高校領導不得通過獎勵性渠道持有高校企業的股份。此外,教育部要求凡學校企業冠用學校名稱全稱的,除少數特殊情況外,年底前必須全部依法取消冠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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